根据《中共云和县委 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委发﹝2016﹞34号)、《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旅游产业发展的激励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20 号)文件,在单位和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经云和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审核研究,拟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给予奖励(补助)。现将拟奖励(补助)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发现有影响奖励(补助)的问题,可通过来电、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调查核实。
公示时间:2022年6月1日-6月8日。
受理部门:云和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系人:周磊
联系电话:0578-5525708
附件:云和县2021年度涉旅奖励(补助)事项表
云和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