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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支持律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作者:  来源: 云和县司法局  责任编辑: 郑彬菲  发布时间: 2022-05-31 17:26:19

2022年5月6日至17日,云和县司法局在云和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言献策”栏目就《关于支持律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截至征求意见结束,收到公众意见及部门意见10条。收到意见及采纳情况如下:

序号

反馈意见

是否采纳

未采纳的理由

1

鼓励法律专业人才加入我县律师行业,实习律师也应给予补助。

已采纳


2

第三条—(一)—1:“对新取得法律援助律师证的人员,一次性给予1万元补助”。明确对各类别律师的扶持政策,除专职律师外,对其它各类别律师的奖励应大体保持在同一水平。

已采纳


3

建议对第三条—(二)—1—(1)在职在编人员参加法考政策进行修改,以符合我县现有财务政策的规定。

已采纳


4

建议对第三条—(二)—1—(2)进行修改,“假期”除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外,行政部门不得依职权设立。

已采纳


5

建议对第三条—(二)—1—(3)奖励对象范围进行调整。

已采纳


6

建议调整新设律师事务所的补助标准。

已采纳


7

建议对第三条—(二)表述进行调整。

已采纳


8

建议对第三条—(三)—1进行调整,规模律所与业务收入的奖励应结合我县实际分开设置,这样才能够让律所真正享受到奖励的实惠。

已采纳


9

第三条—(一)—1建议优秀律师的范围,是否可以包括优秀公益律师。

不采纳。

当前各级评选优秀的项目和类别较多,扩大范围会降低优秀的标准,因此要以省、市的综合先进为准。

10

该意见出台的第一层面目的是为了加强律师队伍的建设,故该意见中有很多鼓励律师的政策(包括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但对于在职人员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鼓励措施捆绑上需取得公职律师资格证后发放,由于目前部分单位存在各种客观原因,部分人员无法担任公职律师(如:个别干部长期外地招商;法官、检察官担任公职律师违反工作规定;单位原因不让担任公职律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内容庞杂,考试难度大,尤为在职人员,2021年我县在职人员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寥寥无几,与临县还存在较大差距(如松阳等)。笔者认为,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鼓励政策政策捆绑上需取得公职律师证,会打击本想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但由于单位等客观原因无法担任公职律师的该部分人员学法积极性,影响部分单位学法的氛围。建议贵局将鼓励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担任公职律师分开奖励(奖励方式可参考临县做法,如松阳、景宁等地)。

已采纳


感谢大家的支持!


征求意见公告链接:http://www.yunhe.gov.cn/art/2022/5/6/art_1229355506_59105057.html




云和县司法局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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