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125000000/2022-3063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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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5-10 |
文号: | 云政办发〔2022〕25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提高县政府常务会议质量和议事效率,根据《云和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云和县人民政府会议制度》,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县政府常务会议管理制度明确如下:
一、明确上会议题范围
(一)提交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议题必须是重要事项,应符合以下内容要求:
1.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重要指示和决定,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县人民政府规章和重要规范性文件;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要经济社会政策、财政预算、重大项目投资建设等重大决策;
4.讨论决定全县性重大问题;
5.需由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纳入议题提交会议讨论:
1.可在主管部门职权内或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的;
2.可由分管副县长或与有关副县长沟通研究解决的;
3.有下列情况,没有履行相关程序或征求相关部门并出具意见的:
(1)未完成听证、公示等法定程序的;
(2)涉及法律文书、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等议题,未征询县司法局及法律顾问并出具意见的;
(3)涉及资金请示议题,未征求常务副县长及县财政部门并出具意见的;
(4)涉及表彰奖励事项,未征求县人社、财政、公安、信访、纪检监察等部门并出具意见的;
4.有意见分歧而未经充分协商讨论,分管副县长无成熟意见并审签的;
5.涉及的分管副县长、部门主要负责人不能参加会议的;
6.会前未征得会议主持人同意而临时动议的。
二、规范议题报送程序
(一)建立县政府常务会议年度议题清单(见附件1),由县政府办公室各联络员主动对接各单位收集整理议题清单,将清单报相关副主任、分管副县长审核把关,再交由综合一科汇总。年度议题清单须于每年3月底前报送完毕。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议题清单报送工作,根据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认真思考谋划常务会议议题,确保规定动作做到位、无遗漏。常务会议议题要严格按照年度议题清单进行安排,原则上不安排议题清单之外的议题提交常务会议审议,对确有必要临时提交研究的紧急工作或重大突发性事件,由相关分管副县长向县长请示决定。
(二)县政府办公室在每月10日(节假日顺延),向分管副县长征询提交会议审议的议题,经审核、统筹,形成常务会议议程安排建议(包括议题、时间、内容和参加人员等)。各单位要根据年度议题清单安排,将日常有符合上会条件的议题,提前对接并主动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
(三)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议题,一般应于会前5个工作日将分管副县长审签后的《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安排征询表》(见附件2)及汇报材料电子稿(涉密材料提供书面稿)报县政府办公室综合一科。其中,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汇报单位应在会前10个工作日送县司法局(联系电话:5120703)进行前置审核。若不能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的,原则上予以延后提交常务会议审议。
(四)县政府办公室审核汇总各单位报送的议题后,拟定县政府常务会议方案,送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审核,报县长审定。
三、加强材料审核把关
(一)各汇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汇报材料审核把关工作。汇报材料要主题鲜明、简明扼要、格式规范 (模板见附件3),所提意见建议要合法合规、务实管用、具体可行。汇报材料一般不超过4000字,确有需要的,可另附参阅材料。
(二)各汇报单位要根据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时将汇报材料电子稿发送至县政府办公室综合一科(另印制五份汇报材料送综合一科存档,联系人:李卉宇晴,联系电话:5520079),由综合一科在会前三天将汇报材料上传到无纸化会议系统。
四、严格会议纪律要求
(一)各单位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
(二)除议题主办单位外,列席会议单位原则上不超过三个。列席会议的人员,原则上必须为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不能参加会议的,需由本人向会议主持人或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请假。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委派副职列席会议。
(三)议题主办单位最多可带不超过2名助手(1位副职和1位具体经办人员)参会,列席会议单位的领导不得带助手参会。
(四)会议发言应紧扣议题,简明扼要。汇报人发言一般不超过10分钟,列席人员发言一般不超过3分钟。发言和讨论时,均不得随意增加与议题无关的内容。
(五)凡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会议,无故缺席或迟到10分钟以上、让股级及以下干部替会、擅自增带参会人员或不遵守会议纪律、影响会议秩序的,县政府将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五、强化工作督促落实
(一)县政府常务会议议定的事项,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抓好相关议题内容的具体落实工作。除会议另有明确要求外,一般情况下交办事项应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特殊情况需延时办理的,应提前报告县政府办公室。
(二)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和讨论通过的事项,要在会后7个工作日内形成会议纪要;应印发的文件,要抓紧修改完善予以印发;应向社会公开的会议内容,要组织做好宣传报道。
(三)对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由县政府督查室负责跟踪督查,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反馈。对推诿扯皮或拖延不办、敷衍塞责以及长期不反馈办理情况和结果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办理或落实;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县政府2022年度常务会议议题清单
2.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安排征询表
3.县政府常务会议材料格式要求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县政府2022年度常务会议议题清单 | |||||
序号 | 议题名称 | 相关依据 | 提交审议单位 | 备注 | |
4月会前传达学习(会前学法)议题 | |||||
1 | 传达学习全省建设施工和城市运行安全工作视频会会议精神(书面) | 全省会议要求 | 县住建局 | ||
2 | 学习《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书面) | 书面学法 | 县司法局 | ||
4月正式议题 | |||||
1 | 《云和县市场化改革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方案》 | 县财政局(县国资办) | 属于重大决策 | ||
2 | 浙江上玉玩具有限公司项目实施“腾笼换鸟”工作相关情况 | 2022年3月22日县工业投资“标准地”项目准入决策与建设监管领导小组决策会 | 云和工业园区管委会 | 决策会未议定,需上常务会议研究解决 | |
3 | 《云和县人民政府与中铁建合作框架协议》 | 协议需上会研究 | 县发改局 | ||
4 | 《云和县人民政府与浙江省电力实业总公司合作框架协议》 | 协议需上会研究 | 县发改局 | ||
5 | 《2022年度规划编制计划》 | 按照往年惯例上会 | 县发改局 | ||
6 | 《关于云和县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项目合作备忘录的情况汇报》 | 备忘录需上会研究 | 县经商局 | ||
7 | 《云和县土地整治工作实施办法》 | 中央、省、市关于垦造耕地政策有变动,县级实施办法需更新完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8 | 《云和雪梨产业创新集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 1.县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目标和要求;2.云和雪梨产业发展现实需要 | 县农业农村局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9 | 《云和县卫生健康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奖励办法》 | 1.《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引进高校毕业生工作的若干意见》;2.《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3.《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引进高校毕业生工作的若干意见》 | 县卫健局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10 | 《云和县木玩产业数字化服务平台项目建设运营合作协议》 | 协议需上会研究 | 县经合中心 | ||
11 | 《云和县产业政策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建立健全惠企政策落地省市县三级协同工作体系的通知》 | 县财政局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12 | 《云和县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实施方案》 | 省里考核要求4月上常务会议研究 | 县市场监管局 | ||
13 | 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书面) | 根据《丽水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每季度一次,12月底前4次 | 县应急管理局 | ||
14 | 2021年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报告(书面) | 中共云和县委办公室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 县应急管理局 | ||
15 | 关于2022年云和县“两会”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有关情况的汇报(书面) | 按照办理规定需上会 | 县府办 | ||
5月会前传达学习(会前学法)议题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一年4次口头学法 | 县司法局 | ||
2 |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监督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 | 《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文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 县统计局 | ||
5月正式议题 | |||||
1 | 《云和县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补助及搬迁补助标准》 | 《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县征收中心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2 | 《云和县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行政处罚权交由乡镇(街道)行使的通告》 | 1.《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中共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法治浙江建设六大抓手实施方案的通知》;3.《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行动计划(2021—2022年)》 | 县综合执法局 | 列入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
3 | 《关于支持企业股改上市的意见》 | 1.《浙江省深入实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凤凰行动”计划(2021—2025年)》(浙政发〔2021〕6号);2.《关于金融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银发〔2022〕60号);3.《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企业股改上市的九条意见》(丽政办发〔2020〕62号)》 | 县金融办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4 | 《关于支持律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 根据“共同富裕”考核要求 | 县司法局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5 | 《云和县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年)》 | 1.《“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浙江省学前教育发展第四期行动计划(2021-2025)》;3.《丽水市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 | 县教育局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6 | 《云和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方案》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1〕15号) | 县教育局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7 | 《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8 | 《云和县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系列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加快落实《云和县生态工业高质量绿色发展倍增行动方案(2021-2025)》 | 县经商局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9 | 《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方案》 | 市应急管理局要求两办发文 | 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10 | 《一季度工业企业用电补助政策》 | 根据“开门红”要求 | 县经商局 | ||
6月会前传达学习(会前学法)议题 | |||||
1 | 学习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的讲话以及《云和县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书面) | 根据浙江省全面深化改革(数字化改革-实施知识产权全链条集成改革)考核要求 | 县市场监管局 |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 一年4次口头学法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6月正式议题 | |||||
1 | 《云和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实施方案》 |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2.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园林城市申报和复查工作的通知》 | 县住建局 | 重大工作,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 | |
2 | 《关于划定云和县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的通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 县住建局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3 | 《加快生态工业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 深入实施我县生态工业倍增计划,集成政策资源,加快我县生态工业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 县经商局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4 | 《云和县建设工程领域砂石资源管理办法》 | 市机制砂工作相关要求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7月会前传达学习(会前学法)议题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书面) | 书面学法 | 县林发中心 | ||
7月正式议题 | |||||
1 | 《云和县加快建筑业改革与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意见》 |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县住建局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3 | 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书面) | 根据《云和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要求一年2次上会 | 县司法局 | ||
4 | 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书面) | 根据《丽水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丽委办发〔2019〕48号),要求每季度一次,12月底前4次 | 县应急管理局 | ||
8月会前传达学习(会前学法)议题 | |||||
1 | 《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书面) | 书面学法 | 县大数据中心 | ||
8月正式议题 | |||||
1 | 《紧水滩混合抽蓄项目投资协议书》 | 协议需上会研究 | 县发改局 | ||
2 | 《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绿色发展若干意见的补充条款》 | 《中共云和县委办公室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 | 县科技局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9月会前传达学习(会前学法)议题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 一年4次口头学法 | 县妇联 | ||
9月正式议题 | |||||
1 | 《云和县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若干扶持政策(修订)》 | 现有的精准扶贫政策于2019年施行,部分补助标准偏低,与推进精准扶贫、实现共同富裕要求还存在差距,需进行修订 | 县农业农村局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2 | 《云和县“田长制”实施办法》 | 省委、省政府要求全面推行“田长制”,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3 | 《2022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 | 按照往年惯例上会 | 县发改局 | ||
10月会前传达学习(会前学法)议题 | |||||
1 | 《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 一年4次口头学法 | 县农业农村局 | ||
10月正式议题 | |||||
1 | 《云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 1.《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的意见》2.《关于加强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重大行政决策 | |
2 | 《云和县2022年度土地和房屋征收计划调整方案》 | 按照往年惯例上会 | 县征收中心 | ||
3 | 《2022年政府预算调整》 | 按照往年惯例上会 | 县财政局 | ||
4 | 《2021年政府决算报告》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 县财政局 | ||
5 | 《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品牌创建与质量建设的若干意见(修订)》 |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品牌创建与质量建设的若干意见》 | 县市场监管局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6 | 《云和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奖金制度实施方案》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地方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的通知》 | 县人力社保局 | 重大工作 | |
7 | 《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实施方案》 | 《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做好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实施方案报批相关工作的通知》 | 县人力社保局、县委组织部 | 重大工作 | |
8 | 钢压延行业扶持政策(2022-2023) | 县经商局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9 | 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书面) | 根据《丽水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丽委办发〔2019〕48号),要求每季度一次,12月底前4次 | 县应急管理局 | ||
11月会前传达学习(会前学法)议题 | |||||
1 | 《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书面) | 书面学法 | 县经商局 | ||
11月正式议题 | |||||
1 | 《云和县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试点工作方案(2021-2025年)》 | 《关于确定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作为首批环境健康风险管理试点工作地区的复函》 | 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2 | 《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实施办法》 | 省级已根据中央精神着手起草耕地用途管制文件,要求县级在第一时间出台配套文件,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3 | 《云和县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浙江省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 | 县征收中心 | 列入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
4 | 《云和县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的若干意见》 | 1.《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教育人才引进实施办法》;2.《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集聚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打造新型城镇化样板县域的实施意见》 | 县教育局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5 | 云和木玩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资金问题、重大事项 | 《浙江省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 县科技局 | ||
6 | 《云和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 县司法局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7 | 云和县见义勇为行政奖励 | 《丽水市见义勇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丽水市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全省平安考核要求 | 县人力社保局、 县公安局 | ||
8 | 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书面) | 根据市对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细则,一年听取1次汇报 | 县市场监管局 | ||
9 | 2022年药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书面) | 根据市对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细则,一年听取1次汇报 | 县市场监管局 | ||
10 | 2022年度治水工作情况汇报(书面) | 根据市对县的考核要求,一年听取1次汇报 | 县治水办 | ||
12月会前传达学习(会前学法)议题 | |||||
1 | 《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 | 书面学法 | 县医保局 | ||
12月正式议题 | |||||
1 | 地面光伏项目投资协议 | 协议需上会研究 | 县发改局 | ||
2 | 《云和县工业投资“标准地”项目准入决策与建设监管制度(修订)》 | 根据《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通知》评估结果 | 云和工业园区管委会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3 | 《云和县自然灾害救助办法(修订)》 |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 县应急管理局 | 列入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
4 | 《云和县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目录清单》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浙江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的通知》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5 | 消防工作常态分析研判(书面) | 《丽水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
6 | 2022年度山海协作工作情况汇报(书面) | 根据市对县的考核要求,一年听取1次汇报 | 县经合中心 | ||
7 | 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书面) | 根据《丽水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每季度一次,12月底前4次 | 县应急管理局 | ||
2023年1月会前传达学习(会前学法)议题 | |||||
1 | 《浙江省标准化条例》(书面) | 书面学法 | 县市场监管局 | ||
2023年1月正式议题 | |||||
1 | 《云和县政府工作报告》 | 按照往年惯例上会 | 县府办 | ||
2 | 《云和县2023年“十件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 | 按照往年惯例上会 | 县府办 | ||
3 | 《云和县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2023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2023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2023年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 | 按照往年惯例上会 | 县发改局 | ||
4 | 《云和县2023年基本建设预算编制说明》 | 按照往年惯例上会 | 县财政局 | ||
5 | 《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草案》 | 按照往年惯例上会 | 县财政局 | ||
6 | 《关于云和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 按照往年惯例上会 | 县发改局 | ||
7 | 《云和县2023年房屋和土地征收计划》 | 按照往年惯例上会 | 县征收中心 | ||
8 |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书面) | 根据《云和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要求一年2次上会 | 县司法局 | ||
其他 | |||||
1 | 民爆仓库迁建 | 民爆搬迁方案涉及搬迁方式和金额的确定,以及搬迁补偿协议签订等多方面内容,需经政府常务会决策审议通过 | 县发改局 | ||
2 | 用能权交易价格 | 县发改局 | 根据企业实际需要 | ||
3 | 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内容 | 根据市信用办考核要求 | 县发改局 |
附件2
云和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安排征询表
年 月 日
议题 | ||||||||||
汇报单位及汇报人 | 列席单位 | |||||||||
提交会议讨论材料 | ||||||||||
是否需提交县委常委会 | 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法制合法审核意见(司法部门签字) | 司法审查意见是否已采纳(汇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 ||||||||
前期征求意见、召开协调会情况 | 征求意见 过程 | 部门意见 | 参会人员 意见(签字) | 主要负责人 意见(签字) | 分管副主任意见 | 分管副县长意见 | ||||
涉及资金 问题 | 财政部门意见: | |||||||||
分管财政副县长意见: |
注:1.该表由各汇报单位填写,经司法局审核,分管主任和分管副县长审定后,与提交会议讨论的材料一并交综合一科。2.每张表限列一项议题,列席单位和提交会议讨论材料请分管领导审核把关。
附件3
县政府常务会议材料格式要求
汇报材料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所提意见和建议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般文字应控制在4000字以内,汇报材料用纸应采用国际标准A4型(A3纸对折)白纸双面印刷,左侧装订。汇报材料不署单位负责人姓名,不用单位文头纸,不得出现缺页、漏页、字迹不清等问题。
汇报材料标题用二号小标宋体,正文一般用三号仿宋_GB2312;行数和字数一般每页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行间距28磅左右,页边距上3.7、下3.5、左2.8、右2.6);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用“一、”“(一)”“1.”“(1)”标注,第一层用黑体、第二层用楷体_GB2312加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_GB2312加粗。对提交会议审议和讨论的文件稿,须有起草说明,并在正文标题下方用括号标注“草案”或“送审稿”字样,用小三号楷体。汇报材料封面、目录、起草说明、正文格式参照如下。
县政府常务会议材料
《云和县×××××××××××工作实施方案》
送审材料
××××单位
××××年××月
目 录
1.《云和县××××××××××××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起草说明………………………………………… 1-2页
2.《云和县××××××××××××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 3-7页
云和县××××××××××××工作实施方案
(送审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二、起草过程
三、主要内容
云和县××××××××××××工作实施方案
(送审稿)
一、××××
(一)××××
1.××××
2.××××
(二)××××
1.××××
2.××××
二、××××
(一)××××
1.××××
2.××××
(二)××××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