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公告
作者:  来源: 云和县烟草专卖局  责任编辑: 朱梅丽  发布时间: 2022-05-16 15:47:02

编号:云烟专[ 2022 ]收告第0006号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和五十一条规定,下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一个月。持证人在公告期间可以提出申请办理恢复营业、停业、继续停业或恢复经营手续,未办理手续的,一个月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法予以收回。公告期间,持证人享有陈述和申辩权

许可证号码

企业名称(字号)

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营地址

331125102358

云和县彤涵小吃店

赵细伟

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凤凰山街道梅垄口通溪路13号西边两间

331125101882

云和县刘世宁副食品店

刘世宁

浙江省云和县凤凰山街道解放街281号


云和县烟草专卖局

2022年05月16日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