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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云和县农作物秸秆利用补助公示
作者:  来源: 云和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 朱梅丽  发布时间: 2022-05-11 09:35:38 浏览量:

2021年12月29日和2022年3月18日,云和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元和街道狮山家庭农场秸秆饲料化利用和凤凰山街道叶克芸农场在后山村古牛庵垦造耕地项目106.983亩的旱稻秸秆肥料化利用进行现场验收,经现场核查,与街道初验结果相符。根据云政办发〔2020〕62号《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产业兴旺政策26条(修订)的通知》的精神: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秸秆肥料化利用,直接还田利用大田秸秆达3亩以上的,给予200元/亩的补助;离田利用大田秸秆达3亩以上的,给予400元/亩的补助。开展秸秆饲料化利用,秸秆年利用量达50吨以上的,给予2万元的补助。经验收组讨论决定给予狮山家庭农场20000元,叶克芸农场21396元的补助。现将验收和补助情况给予公示,若有异议,请在2022年5月18日之前向云和县农业农村局提出。

联系人:徐丽俊、周新伟

联系电话:15990802169(682169)   13967049169(649169)


云和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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