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2019]53号)、《丽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规则》(丽政办发〔2021〕42 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对云和县云缦康养度假区项目社会风险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希望大家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云和县赤石乡
2、项目名称:云和县云缦康养度假区项目
3、评估主体:云和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4、评估实施主体:浙江五楼律师事务所
5、项目概要:一期工程总建设用地规模约435亩,总建筑面积约242157平方米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受云和县云缦康养度假区项目影响的相关单位、
乡镇及村(居)民。
2、征求意见主要事项(但不限于):
(1)您对云和县云缦康养度假区项目的态度及了解情况;
(2)您对云和县云缦康养度假区项目社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的认识;
(3)云和县云缦康养度假区项目对您在生活和工作上带来的影响;
(4)您对云和县云缦康养度假区项目的其他意见和建议等。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反馈方式
1、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意见和建议。公众反映问题请留下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以便意见反馈。
2、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日内(2022年5月9日-2022年5月15日)。
四、评估主体
单位名称:云和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系人: 邱女士 联系电话:0578-5520833
地 址:云和县浮云街道车站路28号
五、评估实施主体
单位名称:浙江五楼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黄律师 联系电话:0578-5121681、15168240219 电子邮箱:549043180@qq.com
地 址:云和县浮云街道城东路70号二楼
特此公示。
云和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浙江五楼律师事务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