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我县水库生态平衡,进一步鼓励发展水库生态洁水鱼的生产,拓展水域功能,切实提高农业效率和农民增收,根据《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云和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产业兴旺政策26条(修订)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62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进行补助。经相关工作人员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现将补助名单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2022年4月8日到14日,共7日。 2.要求: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可实事求是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提倡署报真实姓名。 3.联系处室: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县农业农村局 4.联系电话:0578-5530675
附:2021年度水库生态洁水鱼放养扶持对象公示
云和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8日
附:
2021年度水库生态洁水鱼放养补助对象公示
序号 | 企业名称 | 姓名 | 地址 | 验收鱼苗数量(斤) | 拟补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云和县欧云渔业有限公司 | 颜元成 | 紧水滩水库库区 | 107938 | 15 | |
2 | 林东 | 林东 | 石塘水库库区 | 60727 | 12.14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