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浙江省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共同富裕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浙医保联发〔2021〕25号)、《丽水市医疗保障局丽水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待遇的通知》(丽医保发〔2022〕6号)、《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38号)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我县困难人员待遇保障,我局起草了《云和县医疗保障局 云和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县医疗救助待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有关建议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至云和县医疗保障局综合业务科:
1.电子邮箱:184753672@qq.com
2.邮寄方式:云和县浮云街道人民路22号县医疗保障局,323600
3.联系人:蓝媛媛 联系电话:0578-5520276
意见反馈结束日期:2022年5月12日
附件:云和县医疗保障局 云和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县医疗救助待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云和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12日
意见采纳情况:http://www.yunhe.gov.cn/art/2022/5/17/art_1229355511_591050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