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云和县统计局
(2022年3月11日)
根据国务院、省、市部署,我县于2018年10月起全面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三调”统一采用土地利用分类标准、统一应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为调查底图,创新应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质量管控,经历初始调查和统一时点更新两个阶段,全面完成调查任务。“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调查图斑55327个,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耕地6858.75公顷(102881.25亩)。其中,水田6092.66公顷(91389.90亩),占88.83%;旱地766.09公顷(11491.35亩),占11.17%。耕地面积全县前三位的乡镇(街道)为崇头镇、石塘镇、紧水滩镇,占全县耕地的64.3%。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501.00公顷(7515.00亩),占7.30%;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71.61公顷(5574.15亩),占5.42%;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312.40公顷(19686.00亩),占19.14%;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767.80公顷(56517.00亩),占54.93%;位于25度以上的耕地905.94公顷(13589.10亩),占13.21%。
(二)园地3963.74公顷(59456.10亩)。其中,果园1556.77公顷(23351.55亩),占39.28%;茶园625.68公顷(9385.20亩),占15.78%;其他园地1781.29公顷(26719.35亩),占44.94%。园地面积全县前三位的乡镇(街道)为石塘镇、紧水滩镇、元和街道,占全县园地的71.03%。
(三)林地79274.82公顷(1189122.30亩)。其中,乔木林地66583.08公顷(998746.20亩),占83.99%;竹林地7997.09公顷(119956.35亩),占10.09%;灌木林地35.71公顷(535.65亩),占0.04%;其他林地4658.94公顷(69884.10亩),占5.88%。林地面积全县前三位的乡镇(街道)为崇头镇、石塘镇、紧水滩镇,占全县林地的56.33%。
(四)草地96.97公顷(1454.55亩)。全部为其他草地,面积全县前三位的乡镇(街道)为崇头镇、赤石乡、紧水滩镇,占全县草地的59.66%。
(五)湿地0.31公顷(4.6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全部为内陆滩涂,在元和街道。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564.69公顷(38470.35亩)。其中,建制镇925.91公顷(13888.65亩),占36.10%;村庄1541.06公顷(23115.90亩),占60.09%;采矿用地57.71公顷(865.65亩),占2.2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40.01公顷(600.15亩),占1.56%。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全县前三位的乡镇(街道)为白龙山街道、元和街道、崇头镇,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53.07%。
(七)交通运输用地937.22公顷(14058.30亩)。其中,公路用地437.38公顷(6560.70亩),占46.67%;农村道路490.43公顷(7356.45亩),占52.33%;港口码头用地4.72公顷(70.80亩),占0.50%;管道运输用地4.69公顷(70.35亩),占0.50%。交通运输用地面积全县前三位的乡镇(街道)为崇头镇、石塘镇、元和街道,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54.6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542.36公顷(53135.40亩)。其中,河流水面553.03公顷(8295.45亩),占15.61%;水库水面2884.34公顷(43265.10亩),占81.43%;坑塘水面56.72公顷(850.80亩),占1.6%;沟渠5.42公顷(81.30亩),占0.15%;水工建筑用地42.85公顷(642.75亩),占1.21%。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全县前三位的乡镇(街道)为紧水滩镇、赤石乡、石塘镇,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79.9%。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党政同责,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规划管理,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国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为我县数字化改革夯实数据基础,推进政府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