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索引号: 002654294/2022-1339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2-02-28
文号: 云市监〔2022〕9号
关于申报2022年度县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工作的通知
  来源: 云和  责任编辑: 张艳冰  发布时间: 2022-02-28 15:47:52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图解链接:点击查看图解
其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其他解读

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的决策部署,推动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培育一批具备市场竞争优势的知识产权强企,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现我局决定组织开展 2022年度云和县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以下简称“县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高质量推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工作,强企先行、示范引领、典型带路,择优确定2022年度云和县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二、申报对象、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对象

在云和县成功注册的各类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县专利示范企业的基本条件:

1.企业必须具备较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知识产权与品牌打造、品质升级、技术创新、市场拓展、合规经营等工作有机融合,对企业发展产生明显的推动作用;

2.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且执行状况良好;企业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近两年来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3.企业近三年拥有有效专利5件以上或国内外发明专利1件以上。

4.重视商标的注册,企业生产经营的产品拥有并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

5.企业利用专利、商标已开展知识产权质押或许可。

6.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盈利。企业核心专利技术在其 主导产品上得以应用,专利产品年产值1500万元以上,专利产品销售额占企业总销售额30%以上。获准合法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企业其关联年产值可放宽至600万元;

(三)申报要求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推荐申报县示范企业: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安全健康、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受到监管执法等相关部门通报、处分和媒体曝光的;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银行信用等级证明或人行征信)的。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申报县级示范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市级及以上知识产权或科技进步或质量奖项或专利(商标)奖的;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或新闻媒体公布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典型案例的,如主动维权、海外诉讼、质押融资、许可转让、作价入股、专利标准化和联营、数据库建设、信息利用及风险预警等;通过省企业知识产权卓越管理评价结果为合格且有效的;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有效的;拥有高价值发明专利的;

3.近3年已经取得县级及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办法

1.申报材料:(1)《云和县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表》(附件1)、《企业专利台账》(附件2)、《商标台账》(附件3)。(2)证明材料及相关复印件(专利证书及专利产品销售情况(附件4)、纳税情况证明材料或财务报表需加盖公章);(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报地址:云和县木制玩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新建南路111号502室)联系人:刘 红 联系电话:5526202

3.申报时间:2022年3月07日至3月31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附件1-4:县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表.docx


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8日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