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生猪产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浙农计发〔2020〕9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0 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9〕4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云和大砻湾猪业有限公司生猪引种补贴情况进行如下公示:
1、引种情况:云和大砻湾猪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从杭州航大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购入的198头种猪(检疫证号3354574952),符合补助要求,给予每头500元的补助,合计补助99000元。
2、公示时间:2022年2月25日到3月3日,共7日。
3、要求: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可实事求是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提倡署报真实姓名。
联系处室:派驻县农业局纪检组、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8-5522010、5530651
附件:2021年云和县生猪引种补贴汇总表
云和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