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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1125000000/2022-13144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云和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2-10
文号: 云政发〔2022〕3号
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云和县“五水共治”全域“污水零直排区”创建39个集体(个人)行政奖励的决定
  来源: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 李卉宇晴  发布时间: 2022-02-16 09: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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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0年,我县认真落实省、市“五水共治”决策部署,高水平完成“五水共治”各项工作,在全市首个创成全域“污水零直排区”,并通过省、市验收。为进一步弘扬新时代治水精神,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继续投身治水事业的热情,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14〕27号)有关规定,经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对云和县“五水共治”全域“污水零直排区”创建39个集体(个人)进行行政奖励。


附件:云和县“五水共治”全域“污水零直排区”创建39个集体(个人)行政奖励名单


云和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云和县“五水共治”全域“污水零直排区”创建39个集体(个人)行政奖励名单


一、记集体嘉奖单位,共10个

浮云街道、白龙山街道、崇头镇、石塘镇、紧水滩镇、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县市场监管局、云和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记个人嘉奖,共29名

(一)乡镇(街道)

刘伟清  浮云街道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彭何军  元和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副主任

高  幸  白龙山街道林业员

夏达潮  凤凰山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  霞  崇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钟杨慧  崇头镇生态旅游服务中心副主任、县治水办宣传科科长

雷良云  石塘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副主任

卢春芳  紧水滩镇党委委员、县治水办专职副主任

王  婧  紧水滩镇副镇长

周  翔  赤石乡林业员

赵乐群  安溪畲族乡村镇建设员

黄立君  雾溪畲族乡党委书记

(二)县直部门

陈  乐  县委办信息科科长

陈建云  县住建局市政科副科长

蓝文静  县住建局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王陆军  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综合管理科科员

叶海平  县水利局河湖库塘管理中心主任

何苗苗  县水利局农村水利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县治水办综合科科长

梁  斌  县综合执法局凤凰山执法中队副中队长

王  伟  县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

刘  舒  县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协调科副科长

杨环锋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项朝淼  县财政局经建科副科长

叶国华  县卫健局医政科三级主任科员

阙献励  县教育局校舍建设中心科员

周培友  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

徐  斌  云和工业园区管委会总工程师

王明友  县经商局副局长

邱珍富  县融媒体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


云政发〔2022〕00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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