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147/2022-3349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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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经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05 |
文号: | 云经商〔2022〕40号 |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和市“十万技能人才共富能力大提升行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打造一支爱岗敬业、技艺精湛的优秀技能人才队伍,为我县打造全国山区县域新型城镇化共富样板提供坚强助力,经研究,决定举办“强技共富·匠心筑梦”第一届云和技能大赛“云和鲁班工匠”系列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强技共富·匠心筑梦
二、比赛时间与地点
(一)9月16日上午9:30-10:30于云和县中等职业技术学院机电楼一楼培训教室进行理论知识笔试。
(二)9月16日下午14:30-17:30于云和县中等职业技术学院木玩实训基地进行操作技能考核(根据图纸质作木玩工艺品)。
三、比赛内容与规则
(一)参赛对象要求
全县劳动年龄范围内相关职业工种的从业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云和县户籍人员;
2.在云和缴纳失业保险人员;
3.其他在云和就业或创业人员(就业的提供工伤保险或养老保险,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并开具居住证明)。
凡参加往年市级及以上的相应工种职业技能大赛并获奖者不再参加;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已获得市首席技师同等或以上技能类荣誉(市级及以上首席技师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浙江工匠、“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杰出技能人才及拔尖技能人才、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能类荣誉的人员不参加。一人只能参加一个工种比赛项目。
参赛人员报名材料由县经济商务局进行收集并资格初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和确认。
(二)比赛规则与成绩计算
本次大赛采用理论知识笔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的形式进行,两项成绩均以 60 分为合格。其中理论知识部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操作技能部分采用现场操作方式进行。其中理论分占总成绩的20%,操作分占总成绩的 80%。
四、激励措施
(一)荣誉
大赛各工种分别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1.获得各工种一等奖的选手,授予“云和工匠”荣誉,并列入我县F类人才培养,符合条件的享受相应人才政策;
2.获得各工种二等奖的选手,授予“云和巧匠”荣誉,并列入我县G1类人才培养,符合条件的享受相应人才政策;
3.获得各工种三等奖的选手,授予“云和能匠”荣誉,并列入我县G2类人才培养,符合条件的享受相应人才政策。
4.已获得相应称号的,不再重复授予。
5.每个工种事业单位人员获奖比例不超过一二三等奖合计总人数的六分之一。
(二)证书
大赛理论及实操成绩均合格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授权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大赛各工种一、二等奖获奖选手,由大赛组委会授权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有同一工种同一等级证书的不再重复发放。
(三)奖金
一等奖发放奖金6000元,二等奖发放奖金3000元,三等奖发放奖金1000元,参与奖200元。
五、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大赛作为培养选拔技能人才的重要抓手,广泛动员和鼓励优秀技能劳动者积极参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展现新时代云和工匠的风采,营造全社会重视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二)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竞赛期间科学合理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赛事活动科学稳妥、安全有序开展。
云和县经济商务局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