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云和县委 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委发〔2016〕41号)文件要求,县经商局对“鼓励空间换地”等2个项目进行了审核,现将2021年度第四批工业企业部分普惠政策兑现奖励资金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7日-12月14日)。如有异议,请联系云和县经商局蒋强,联系电话:5134522。
附件1:2021年度云和县支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四批审核通过清单.docx
附件2:2021年度云和县支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四批审核不通过清单.docx
云和县经济商务局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