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147/2022-3327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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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经商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02 |
文号: | - |
根据《浙江省商务厅关于明确2022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进口贴息等事项补助明细和竞争性分配试点资金的通知》(浙商务发〔2022〕40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33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根据中期审核结果,拟补助云和县跨境电商人才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运营单位丽水市汇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资金116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至12月8日,共7天。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12月8日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视同对公示结果无异议。
联系单位:云和县经济商务局
联系人:梅剑峰
联系电话:0578-5131641
地址:云和县车站路24号
云和县经济商务局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