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147/2022-3365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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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经商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12 |
文号: | 云畅稳〔2022〕1号 |
关于支持阀门行业发展的政策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废旧金属回收企业的合法、合规经营,助推阀门产业振兴,鼓励阀门企业做大做强,按照以下方案给予阀门企业财政补贴:
对我县阀门企业(享受“一企一策”的企业除外)从本地合规经营的废旧金属回收企业购置废旧金属原材料的,参照企业上年度营业销售收入情况分档补助,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半年兑付一次。
(一)企业营业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按企业实际购买废旧金属原材料金额(不含进项税额)每100万元给予3.5万元的补助。
(二)企业营业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低于5000万元的,按企业实际购买废旧金属原材料金额(不含进项税额)每100万元给予3.2万元的补助。
(三)企业营业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按企业实际购买废旧金属原材料金额(不含进项税额)每100万元给予3万元的补助。
本补助政策适用在我县范围内生产经营的阀门企业。上年度综合评价为D类的企业不享受该补助政策。
本补助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享受本政策的阀门企业同时享受其他普惠性工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