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云政发〔2018〕50号)文件要求,对2021年度绩效评价规上A、B类企业进行电费、社保、上规县长特别奖政策补助,现将2021年度工业企业绩效评价奖励资金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7天,2022年11月25日-12月1日。
联系人:吴迪,联系电话:5121213。
附件:2021年度云和县工业企业绩效评价政策兑现清单.docx
云和县经济商务局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