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云政发〔2018〕50号)文件要求,县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2021年度企业绩效系列工作,得出评价结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23日(时间为7天)。
联系人:吴迪 电话:5121213
11.17公示附件一2021年度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结果名单.docx
11.17公示附件二2021年度入驻小微企业园、滚漆中心的名单.docx
云和县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