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卫生健康局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清单
索引号: 002654411/2022-33054 发布机构: 云和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22-11-15 15: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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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实施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决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并组织实施全县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牵头组织协调全县健康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调整和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及时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处置。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卫生监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检测发现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不合格产品的,及时通报县卫生健康局,由县卫生健康局依法处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建立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信息通报机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完善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和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医保与医疗、医药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5.中药产业发展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的扶持政策,负责医疗机构中药临床应用研究的管理,组织开展中药人才培养。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中药现代化产业发展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涉及中药现代化产业发展的重大项目列入重点建设计划。县经济商务局负责拟订全县中药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培育中药产业骨干企业,支持和指导中药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创新。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牵头拟订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政策,统筹协调中药材产业发展,负责中药材基地项目申报及基地建设,负责牵头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技术指导和新品种、新技术引进与推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导木本中药材生产,加强对珍贵稀有药材的保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中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管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交易,负责中药材专业市场的培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中药材市场管理和中药广告的管理。县科学技术局负责实施中药产业现代化科技攻关,组织实施中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县财政局负责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投入。县人民政府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负责中药产业招商引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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