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各业主单位:
根据《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涉农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48号)的文件精神,经各项目主管部门初审,县涉农项目联审小组进行联审,综合考虑项目的可行性、合规性等情况,最终确定将云和县2022年第三季度(第二批)的安溪乡、雾溪乡联建屋顶光伏增收项目纳入云和县涉农项目储备库(详见附件),并于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26日在云和县政府网对该项目进行公示,现公示期已满无异议,准予入库。
附件: 1.云和县涉农项目储备库2022年第三季度(第二批)入库项目汇总表
2.云和县2022年第三季度(第二批)涉农储备项目申报简表
云和县涉农项目联审小组
(云和县财政局代章)
2022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