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蔬菜产业发展,提高蔬菜种植户的积极性,根据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产业兴旺政策26条(修订)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62号)文件精神,云和县农业农村局和相关乡镇(街道)人员对全县连片3亩以上的种植户面积进行了验收。经统计2021年符合条件的种植户125户,面积908.3亩,补助资金290998元(具体见附件清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直接向农业农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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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丽华 联系电话:0578--5522008 手机:672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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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