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鼓励春节期间企业留员工稳生产惠企政策包的意见》(云防指〔2021〕1号)、《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春节期间鼓励企业留员工稳生产政策的补充意见》(丽防指发〔2022〕4号)文件要求,县住建局会同县水利局对水利建设企业提交的留云过节非浙江籍企业员工名单进行了审核,现将水利建设企业留云人员与兑现奖励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3天,2022年1月21日-1月23日,如有异议,请联系云和县经商局方佳栩,联系电话:5134522。
附件1:2022年水利建设企业留云过节非浙江籍企业员工名单汇总表
附件2:2022年水利建设企业留云过节非浙江籍企业员工名单明细表
云和县经济商务局
2022年1月21日
2022年水利建设企业留云过节非浙江籍企业员工名单明细表.xlsx
2022年水利建设企业留云过节非浙江籍企业员工名单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