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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1125000000/2022-12678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1-05
【主要负责人解读】文字解读《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引进高校毕业生工作的若干意见》
  来源: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 李卉宇晴  发布时间: 2022-01-11 11:03:07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http://www.yunhe.gov.cn/art/2022/1/11/art_1229426526_23890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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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引进高校毕业生工作的若干意见》(丽政办发〔2020〕78号)、中共云和县委办公室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集聚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打造新型城镇化样板县域的实施意见》(云委办发〔2020〕2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创新人才政策措施,完善人才服务保障机制,抢抓高校毕业生招引的“窗口期”,加大高校毕业生人才引进力度,做大人才“蓄水池”,云和县出台了《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引进高校毕业生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一、起草背景

(一)完善人才政策的需要。2020年7月,我县出台了《关于加快集聚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打造新型城镇化样板县域的实施意见》(云委办发〔2020〕23号)(以下简称《云委办发〔2020〕23号》),明确了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购房补贴、人才津贴、租房补贴等政策,有力推动各类人才来云创业创新。同时,《云委办发〔2020〕23号》也存在着政策力度不够、覆盖面不广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加强人才引进的需要。加强引进高校毕业生工作,补齐人才短板,需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三)缩小政策差距的需要。今年来,丽水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引进高校毕业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更具优势的人才激励体系,倒逼我县提升人才政策力度。

二、主要内容

(一)给予高校毕业生购房和租房补贴

《若干意见》参照丽水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引进高校毕业生工作的若干意见》,从原有高校毕业生群体中剥离出“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国外名校QS排名前100 位高校高层次毕业生群体,提高该群体及研究生群体的购房补贴及租房补贴金额,提升对该群体高校毕业生的吸引力。同时明确购房补贴退回机制,即引进人才享受购房补贴后5年内其所购房产上市交易的,按未满服务期月数退回购房补贴。

(二)给予高校毕业生人才津贴

该举措是对云委办发〔2020〕23号文件实施重点领域紧缺人才支持计划的完善提升,同时针对丽水市及遂昌、龙泉等周边县市更具优势的人才津贴激励政策,对人才津贴补贴进行了提高。

(三)鼓励高校毕业生来云应聘

针对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的事业单位集中人才引进面试(面谈)的高校生毕业生,增加了交通补贴。

(四)鼓励在校大学生来云实习

《若干意见》参照丽水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引进高校毕业生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受邀来云和参加实习锻炼的高校毕业生,参照就业见习基地政策标准给予实习补贴。

(五)支持企业外出引才

为鼓励企业积极赴外引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对参加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引才活动的企业及单位,给予交通和食宿报销。

(六)给予引才奖励

鼓励引才团队和个人为企业引进高校毕业生,根据当年度企业自身引进的本科、硕士、博士数并结合对应学历的增量设置了递增的一次性引才奖励。

(七)给予引进人才探亲补贴

为缓解引进人才的思乡之情,体现我县对人才的关爱,提升人才的归属感,拟定了引进人才探亲补贴。本项补贴对享受对象和对应的补贴金额做了明确的说明。

(八)选调生人才政策

明确我县招录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即市直单位招录范围)选调生,享受丽水市直机关选调生相同待遇。

三、实施时间

《若干意见》自2022年1月5日,有效期三年。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项宗荣

联系方式:0578-5122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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