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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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云和县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00265485x/2022-12713     发布机构:县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2-01-11 16:5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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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云和县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可与国家税务总局云和县税务局联系(电话:0578-512610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省、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抓好云和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国家税务总局云和县税务局网站等常规政务公开渠道的建设,不断深化政务公开,促使政务信息的广泛公开、规范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要求做好网站各项主动公开栏目更新工作,结合热点政策、中心工作、专项工作及相关要求,对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公开了政策法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等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和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依托浙江省税务局网站和浙江省政务咨询举报投诉平台受理各类依申请公开件。2021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2021年,我局不断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管理,按要求对目前依旧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和清理。动态调整相关工作规程,结合实际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办公室根据最新的政务公开信息,及时更新网站发布内容,具体落实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四)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板块及栏目设置,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县府办的要求建设,不断优化平台建设,确保应有公开栏目不漏项,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五)加强监督保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出发,严格追究信息公开源头责任,加强公开信息内容的准确性。一是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及县府办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和日常考核工作,及时主动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照监督检测出的问题及时认真做好整改工作。二是主动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对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及时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并注明联系方式,接受纳税人、缴费人的监督,2021年,未收到纳税人缴费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三是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1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针对以上问题,部分已立行立改整改完成,同时将进一步完善机制,持续改进:一是积极开展相关培训。进一步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保障政府信息依法公开,依申请公开得到妥善处理。以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二是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以规范网站建设为主线,进一步规范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政府信息;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围绕税收工作重点,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梳理,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三是继续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公开形式方便快捷,制度保障健全有效。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考核税收年度工作、建立纳税服务质量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坚持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定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税收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云和县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云和县税务局

2022年1月21日

本年度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云和县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可与国家税务总局云和县税务局联系(电话:0578-512610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省、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抓好云和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国家税务总局云和县税务局网站等常规政务公开渠道的建设,不断深化政务公开,促使政务信息的广泛公开、规范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要求做好网站各项主动公开栏目更新工作,结合热点政策、中心工作、专项工作及相关要求,对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公开了政策法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等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和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依托浙江省税务局网站和浙江省政务咨询举报投诉平台受理各类依申请公开件。2021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2021年,我局不断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管理,按要求对目前依旧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和清理。动态调整相关工作规程,结合实际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办公室根据最新的政务公开信息,及时更新网站发布内容,具体落实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四)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板块及栏目设置,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县府办的要求建设,不断优化平台建设,确保应有公开栏目不漏项,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五)加强监督保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出发,严格追究信息公开源头责任,加强公开信息内容的准确性。一是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及县府办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和日常考核工作,及时主动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照监督检测出的问题及时认真做好整改工作。二是主动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对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及时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并注明联系方式,接受纳税人、缴费人的监督,2021年,未收到纳税人缴费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三是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1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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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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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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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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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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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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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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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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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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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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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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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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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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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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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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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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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针对以上问题,部分已立行立改整改完成,同时将进一步完善机制,持续改进:一是积极开展相关培训。进一步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保障政府信息依法公开,依申请公开得到妥善处理。以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二是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以规范网站建设为主线,进一步规范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政府信息;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围绕税收工作重点,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梳理,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三是继续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公开形式方便快捷,制度保障健全有效。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考核税收年度工作、建立纳税服务质量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坚持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定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税收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云和县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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