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索引号: 331125000000/2021-29174 发布机构: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09-09 11: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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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规划意义“十三五”时期是云和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五年,对于小康社会重要组成部分的老龄事业,更是加快发展的关键机遇期。编制实施全县老龄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速所面临的挑战,全面提升养老保障、养老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规划主要内容“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老年生活品质体系,培育老龄产业发展体系”为主要目标,提出2016--2020年老龄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促进云和老龄事业全面发展。

规划依据根据浙江省、丽水市老龄事业发展指导意见和《云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结合我县人口老龄化发展态势和老龄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二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回顾

“十二五”期间,我县老龄工作紧紧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在建立完善老年政策体系、城乡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老龄工作体系等方面取得了全面、快速发展。

1.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基本养老制度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衔接政策出台,实施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县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率达100%;符合条件的被征地老年人100%享受社会养老保险。社会保障待遇不断提高。连续第十一次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达2058/月,比2010年末增加659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比2010年末翻了一番。城乡低保救助标准不断提高,五年累计发放救助资金6460万元,农村“五保”、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分别达到95%100%

2.医疗保障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人民医院顺利通过二级甲等医院评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公共卫生服务覆盖人群达100%。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与经办职能整合到人力社保部门,实现了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入丽水市级统筹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社区卫生为老服务不断深化,开展了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检查服务,城区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5%。全力实施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制度,对“三老”人员和“低保”、“五保”、“三无”对象优先救助,实施门诊惠民卡和慈善助医卡制度,为因病致贫的老年人解决就医难问题。持续开展“送光明”活动,为农村贫困老人施行白内障摘除手术405例。

3.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成效显著立足于“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原则,着眼老年人实际需求,提升城乡养老福利机构服务水平,大力开展以社区为依托的社会化养老服务。目前,全县共有养老机构5家,机构床位744张,比“十一五”末增加68.33%,其中民办养老机构床位346张,46.51%;城乡老年活动中心14家,星光老年之家104家;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75家,覆盖100%的城市社区和42%的农村社区。完善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建立“暖巢养老”服务数据库,共计录入60周岁以上老人信息19094条。

4.老年精神文化生活日渐丰富按照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大力开展了文化体育教育阵地建设,逐步建立起县、乡、村服务网络,为活跃和丰富老年人生活、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提供有力支持。全县各乡镇、街道均建立综合文化站,老年人体育协会和文体活动中心实现168个行政村、8个社区全覆盖。切实加强老年电视大学教学点、农村“星光老年之家”建设,初步形成基层老年教育网络,20%的行政村和80%的社区创建老年电大教学班,共有老年电大教学点24个,登记在册学员数达到老年人口总数的30%。大力推进文艺下乡,积极探索乡村健康馆的基础上建立老年大学,服务老年人身心健康和精神文化建设。

5.权益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老年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日益健全,以养老机构、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居家养老“暖巢”服务站、法律援助点为主要依托,深入开展老年法律援助和涉老政策、法律咨询活动,提高老年群体自身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有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老年人优待政策不断完善,尊老敬老爱老氛围日益浓厚。百岁以上老人长寿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积极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云和县老李帮忙团“为老服务-康乐项目”、县居家暖巢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服务惠及6000多人。坚持实行风景区、公厕对老年人免费和70岁以上老人持IC卡免费乘坐城区公交车政策。

(二)“十三五”时期发展老龄事业面临的形势

截至2015年底,云和县60岁及以上老人已达21511人,占总人口的18.99%,比“十一五”末提高3个百分点,“十二五”期间人口老龄化率年均增幅达0.61%(图1)。“十三五”时期,我县人口老龄化将呈快速发展态势,预计到2020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接近2.5万人,约占总人口的22%;80岁以上高龄老人将超过5000 人。老年人口将呈现高龄化快于老龄化、失能老人逐年加重、空巢和独居老人增多等特点。

 

 

1.人口老龄化加速,社会保障面临更大压力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进程加快,养老保险赡养率将不断增加,预计到2020年全县养老保险总体供养负担比例将接近2:1;事业养老保险基金连年递减(图2);现行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难以较好解决城区城乡低收入老年群体老有所养问题医保供养支出压力进一步加大(图3)。

 

 

 

2.养老需求急剧增长,养老事业发展相对滞后随着独生子女陆续进入婚育期,“4-2-1”或“4-2-2”的家庭结构不断增加,家庭养老的负担日益加重,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养老需求增大。相对于此,居家养老服务体制尚未完全建立。在家庭缺乏足够照顾支持的情况下,机构养老将集中式地承担大量老人的照顾或护理,尤其是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口将给提供长期照料的服务资源带来巨大的压力。

3.物质文化需求不断增多,社会服务能力明显不足现有的老年文体设施设备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缺乏综合性、针对性和专业性的老年文体活动中心和公益性文体活动组织。老年大学还未实现全覆盖,社区老年学校建设也显滞后,设施设备相对落后,老年教育经费缺乏保障,维持老年教育的常态化困难较多。

4.人口老龄化问题复杂,老龄工作任重道远老年人口的增多,将导致整个社会的各个组织、团体的生机和活力受到影响,并将扩散到经济社会活动过程中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环节。人口老龄化会还对传统的养老模式构成有力冲击,如何取长补短,把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社会养老有机地统一起来,建立起多元化、多层次的供养体系和模式,是未来社会所遇到的最主要问题之一。如何应对老龄社会出现的各种问题,是今后较长时期都摆在老龄工作者面前的现实难题。

二、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围绕实现“更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和“六个老有”总体目标,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城乡老龄事业,不断丰富老年人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加强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积极引导和吸纳社会力量投入老龄事业,努力构建政府、社会、家庭及个人相结合的老龄事业发展格局。

2.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着力提高老年人生活品质。从实现“六个老有”入手,在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养老保障和公共服务的适度普惠,努力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物质和精神需求。

3.合理规划,协调发展按照“9643”养老格局的发展思路,合理规划城乡养老服务规模,利用社区现有资源,建立健全社区养老机构,大力拓展和提升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功能。

4.重点突出,全面推进找准老龄事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和关键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事关老年群体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以此带动和促进老龄事业的全面健康发展。

(三)发展目标

2016--2020年,围绕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重点实施“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老年生活品质体系,培育老龄产业发展体系”四大工程,全面形成“9643”养老格局,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数达50张以上,着力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力争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走在全市前列。主要发展目标详见表1。

1:云和县“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序号

指标名称

2015

2020

属性

1

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

城镇

城乡93.7

城镇100

城乡100

预期性

2

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人)

10.91

11.20

预期性

3

养老机构床位数占老年人口比率(%)

其中,护理床位数占比(%)

3.1

41.12

5

50

约束性

4

在养老机构接受服务老年人比例(%)

1

4

约束性

5

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覆盖率(%)

城100

乡42

城100

乡50

约束性

6

老年活动中心(室、站)普及率(%)

乡镇街道100

城乡社区50

乡镇街道100

城乡社区100

约束性

7

老年体育人口比率(%)

40

50

约束性

8

老年人参加教育比率(%)

30

40

预期性

9

老年法宣传普及率(%)

90

95

约束性

10

人均期望寿命(

79.25

80

预期性

 

三、“十三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完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

以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老年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为基础,以慈善事业为补充,建立起制度更加完备、政策相互衔接、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城乡一体、全民覆盖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1.健全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老龄事业发展理念,结合我县人口老龄化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积极创造条件将老年人分类纳入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重点抓好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扩面提升工作,鼓励农村中青年参保,提高养老基金的筹资额坚持和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建立健全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建成,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等传统保障方式的积极作用,更好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2020年,力争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0%。

2.完善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1.2万,实现老年人群100%覆盖。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水平,确保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平均报销率达86%以上,城镇职工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普通门诊医疗费平均报销率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参保老年人住院费用的政策补偿比达75%以上。积极推进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鼓励老年人投保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保险产品,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业务。

3.健全老年社会救助机制继续深化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临时救助和慈善捐助为辅的救助机制,不断改善困难老人生活品质。建立低收入困难老年群体参加社会保险的特殊帮扶机制、高龄长寿津贴正常调标机制,及失能、失依老人生活补贴制度和入住养老机构的补助办法。研究制定城乡困难老人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提高城镇低保空巢老人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标准。巩固动态管理下的低保制度,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应保尽保。不断巩固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老人集中供养成果,集中供养率分别达到98%和100%。 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确保因各类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老人得到及时救助。健全慈善事业发展机制,充分发挥慈善在安老项目上的作用。

(二)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坚持“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模式,建设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打造幸福养老的云和模式。到2020年,全面形成“9643”养老服务格局,即96%的老年人居家接受服务,4%的老年人在养老机构接受服务;不少于3%的老年人享有养老服务补贴。

1.建立城乡养老服务格局着力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按照“资源整合、就近就便、功能配套、方便实用”的原则,有效衔接社区服务中心、避灾安置场所、公共服务设施等社区资源,加快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已建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星光老年之家”转型升级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城乡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100%覆盖,为高龄、空巢、独居、生活困难等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集中就餐、托养、健康、休闲和上门照护等服务。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组织。通过政府补助、购买服务、协调指导、评估认证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居家养老服务专业机构和企业,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实行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引入社会组织和家政、物业等企业,兴办或运营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项目。鼓励专业居家养老机构对社区养老服务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将50%以上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

2.稳步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托底作用,重点为农村五保、城镇“三无”老人及低收入、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境外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支持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的养老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在资金、场地、人员等方面,通过简化手续、规范程序、公开信息等途径,进一步降低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的门槛,为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提供便捷服务。鼓励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养老服务有关工作的整合和改造。到2020年,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达到50张,其中机构床位数不少于40张,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床位比例不低于50%,民办(民营)机构床位占机构床位比例力争达到70%。完成综合福利中心建设,建成具备养、医、学、乐基本功能,设施比较完备的综合性、引领性、示范性公办养老机构,项目规划总投资5480万元,床位数 230张,计划2018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开工建设云和湖养生养老基地,项目投资1.2亿元,2020年基本完成建设,部分投入使用。

推进养老服务行业的标准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制定出台《社区养老服务评价体系》、《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及运营补贴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完善养老机构分级分类标准和监控评估体系,实行星级与收费标准的有效衔接。

3.有力促进医养结合发展推进养医结合服务社区化,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与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合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100%,并与老年人家庭建立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体检、保健咨询等服务,使老年人不出社区、不出家门就能够享受到专业的照料、护理、保健等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建老年康复医院,提高老年医疗康复水平。鼓励引导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设养老护理床位。积极探索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满足老年人的其他特需医疗服务提供保障。继续开展每两年一次为企退人员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支持床位数在100张及以上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单独设置医疗机构,条件具备的可申请设立医院,促进养医结合。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医疗业务纳入卫生部门全行业监管。社保部门将养老机构中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当地社保医疗定点范围。加快推进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

4.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鼓励大中专院校护理、社会服务与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和家政学等相关专业毕业生到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就业,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并采取入职奖补办法进行奖励。培育发展居家养老“暖巢”服务组织和志愿者队伍,重点扶持发展一批专业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优化建设“暖巢网格”服务的“暖巢管家”队伍,引导其规模化、网络化、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发展。县政府采取购买服务、项目委托、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对具备条件并经民政部门认可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服务组织)和“暖巢管家”队伍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

加强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实施养老护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到 2020 年,接受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和居家养老职业技能培训人员达到100%,实现养老护理人员持证上岗,持有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占比达到100%。从业人员经培训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按照不同等级分别给予补贴。逐步改善和提高从业人员的地位和待遇,建立养老护理人员岗位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人才表彰机制。

(三发展老年文体教育事业

按照“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要求,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开展各类老年教育、文化、体育和健身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1.完善老年文体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强基层老年文体设施建设,鼓励老年人多参与文体活动,到“十三五”末,全县各乡镇、街道100%建立老年活动中心,城乡社区50%以上建有老年活动中心。不断规范和丰富社区老年活动中心的活动内容,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学习、活动的需求。加强已建老年活动中心的管理,争取实现实行老年活动中心运作有经费补贴。广场、健身路径、居民小区要设置适合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的场地、设施和器材,方便老年人就地、就近参加体育锻炼。要按照《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有关规定,逐步向辖区内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学校体育设施,为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提供更好的服务。

2.加强老年教育和文化建设工作大力推进老年教育,形成以县老年大学为龙头,老年电大、社区老年学校为支撑的老年教育网络。到“十三五”末,建设新的云和县老年大学,项目投资2750万元,建成后将可以同时容纳600师生,提升老年教育基础实力;老年电大教学网点实现城乡社区覆盖率50%以上,城区社区老年学校覆盖面力争达90%以上,农村社区老年教育站覆盖面力争达60%以上,全县老年人参加各级各类老年教育的人数达到老年人总数的40%。

借助老年文化艺术周和老人节庆祝活动等有效载体,为老年人提供自我展示的舞台。充分发挥老龄艺术协会的龙头引领示范作用,发展壮大各类老年文化、艺术、体育团体,支持和引导他们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力争在“十三五”期间,90%以上的城乡社区至少建有1 支以上的老年文体队伍,根据老年人的习惯、特点,组织开展健身舞、太极拳、腰鼓等活动。

3.加强老年体育健身和养生指导按照“因地制宜、就地就近、小型多样、持久经常”的原则,积极开展老年人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活动。办好每五年一届的全县老年人运动会,推动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广泛深入开展。进一步完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机关、企事业单位老年人体育协会,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网络。加强对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动员和组织更多的老年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到“十三五”末,经常参加体育健身的老年人口比率达到50% 以上,老年人人均期望寿命达到80岁。加强老年养生指导,每年邀请养生专家进村、进社区开展专题讲座,不断普及老年人“食养、药养、水养、体养、文养”方面的科学知识,促进老年生活品质的提高。体育、民政部门每年要在体育彩票和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经费支持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体育和健身养生活动。

(四)培育老龄产业发展体系

加强调研,探索建设特色现代化生态休闲旅游示范区和老龄产业发展有机结合的途径,逐步把老龄产业发展纳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1.完善老龄产业政策发挥政府宏观指导作用,把老龄产业纳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引导老龄产业发展的信贷、投资等政策,采取以奖代补、减免费用、信贷支持等措施,积极鼓励、引导和规范民营资本参与老龄产业发展。对社会力量兴办老龄产业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划、用地、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支持信息服务、管理咨询、人才培训等社会中介机构发展。

2.拓展养老产业内涵探索开发养生养老服务产业的新领域,包括养生旅游业、养生农业、养生养老用品制造业、养生养老房产业。尝试开辟疗养型休闲养生旅游线路;开发游客养生居住的酒店式养生公寓和“山水资源景观+生态养生度假”为特色的复合型养生房产公寓。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运作体制,建立社会化养老服务机制。研究制定涉老社会组织的发展计划,充分发挥涉老社会组织在为老服务中的作用。

3.培育老龄产业市场建立政府引导、部门推动、行业管理、社会参与、市场竞争的老龄产业发展机制。围绕“山水童话”特色现代化生态休闲旅游示范区建设目标,引导和扶持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建设,开发老年用品和服务产品市场,重点引导老年住宅、老年康复、老年运动、休闲旅游、老年娱乐、精神慰藉、法律维权的研究开发,鼓励企业生产门类齐全、品种多样、经济适用的老年用品和服务产品,满足老年人多种需求。支持建立老年用品网络交易平台,发展老年电子商务。引导和规范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的理财、信贷、保险等产品。

(五)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

重点关注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重视法律援助和老年优待政策的落实。

1.加强老年人社会优待工作将老年人优待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落实好省、市优待老年人规定及《云和县优待老年人实施办法》,老年人优待证办证率达97%。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不断完善老年人优待管理办法,适时调整优待政策,强化督促检查和奖励惩处,让老年人享受更多的社会优待,共享社会经济改革与发展成果。在完善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汽车的基础上,适时出台65--69周岁老年人以及外来康养老人乘坐城区公交车的优惠办法。鼓励社会各行各业提供老年人优待服务,充分体现全社会尊老、爱老新风尚。

2.全面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纳入“七五”普法规划,通过老年大学、老年电大、社区学校开展专题讲座,同时利用网络媒体和电视、广播、报刊等各种渠道,采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相关实施办法,不断增进全社会对老年人权益的了解和理解,形成共同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合力氛围。老年法宣传普及率达到95%以上。持续开展“老年维权示范岗”创建,重视老年人权益的信访、上访问题,重点解决侵害老年人权益的积案、难案。

3.加强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结合“平安云和”、“法治云和”建设,完善老年法律服务和权益维护网络建设,倡导为老法律志愿服务,发挥好老年法律援助中心的主导作用,积极主动帮助、协助解决老年人遇到的法律难题,尤其是赡养与扶养、社会保障矛盾、权益侵害行为等方面的需求和诉求,涉老矛盾纠纷调处率保持在95%以上。倡议司法机关对涉老案件在查处、立案、审理、执行方面给予重点关注,优先办理。深入开展“律师进社区”活动,以律师为主体,通过结对子形式,及时关注并了解老年人的热点、难点问题。

(六)营造尊老敬老良好氛围

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关心、关爱老年人,营造融洽的人际氛围,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让老年人成为社会和谐幸福的重要标志。

1.鼓励老人参与社会发展根据上级政策和部署,适时出台推迟老年人退休年龄规定,解决养老保险难题的同时,让老年人更好地服务社会发展。鼓励老年人发挥专业、技术和阅历经验上的优势,顺应需求,自愿自发,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建设,为“美丽云和”建设贡献才智,自我实践“老有所为”,实现积极老龄化。重点在专业技术传帮带、科研指导、思想教育、平安建设、银龄互助等方面进行引导、推动。

2.改善老年人生活环境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开辟老年人文化和运动健身场所,营造适合老年人养老的人居环境。开展方便老年人出行和参与社会生活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新建城区和养老机构场所无障碍率均达100%、公交设施无障碍率达60%。加强街道、社区“20分钟老年人生活圈”配套设施建设,为老年人居住、出行、就餐、就医、学习、健身、购物和休闲娱乐提供安全、便捷、良好的环境。认真贯彻《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充分考虑和规划老年人的养老养生、文化体育、医疗保健等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应有适合老年人生活和活动的公建配套设施。大力提倡建设方便老人居家养老和家政照料的新型住宅。

3.营造孝亲敬老良好氛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灵活方式,丰富载体,加强教育,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动员社会各界尊重与包容老年人,切实关心帮助老年人,合力营造全社会浓厚的尊老敬老氛围,2020年前完成省级“老年友好城市”创建。持续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推进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十三五”期间实现所有城乡社区100%建立老年协会。提倡新闻媒体对歧视、虐待、遗弃、残害老年人的反面典型案例及时曝光,维护正义,共同敬老。

四、“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的重点保障措施

科学有序抓好老龄工作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关键环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抓好老龄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推动老龄事业健康发展。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加强对老龄工作的指导,把老龄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将其主要工作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和政府目标考核范围,强化督促检查,切实保障责任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主导、老龄工作机构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有力推动老龄工作发展。

(二)加大老龄事业投入积极鼓励社会资金、慈善捐赠支持老龄事业发展,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事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政府公共财政对城乡养老事业投入的主渠道作用和对社会资本投资城乡养老服务产业的重要引导作用。对已经确定的照料中心建设和运营、老年电大教学点建设、床位综合责任险和高龄老人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机构建设补助,以及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补贴和养老服务需求评估专项资金、养老服务护理人员培训专项补贴、特定服务对象补贴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创新老龄事业发展体制落实好《云和县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25号),整合政府公共服务和老龄服务资源,采取民办公助、公办民营、委托管理和合资合作等方式发展养老事业。进一步创新参与机制,鼓励专业服务机构经营养老服务,促进养老服务向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形成社会化参与、规范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和专业化服务的养老产业格局。

(四)加强老龄工作队伍建设健全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建立健全老龄工作机制,在老龄工作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办公条件、工作经费上予以切实保障。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其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建立一支思想素质好、管理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管理型队伍。加快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大力发展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工作者队伍。

(五)完善考评和激励机制本规划是全县城乡老龄事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将每年工作要点与本规划发展目标相衔接,制定好年度实施计划,抓好组织实施,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进行检查考核。县老龄办负责本规划的协调和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本规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认真研究解决,确保本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全面完成。2018年下半年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20年底进行全面评估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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