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13号)文件精神,经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现将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资金兑现下达(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9月30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均可于公示期内与县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电话0578-5522028。
附件:云和县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明细表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备注 |
1 | 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 31300 | 2020年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样品采集和检测 |
2 | 丽水学院 | 15000 | 2020年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费 |
云和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