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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云土征启〔2021〕8号)
作者:  来源: 云和  责任编辑: 朱梅丽  发布时间: 2021-09-22 17:29: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云和县南铂湾新型城镇示范安置小区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部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白龙山街道黄水碓社区、大坪社区,元和街道元和社区、小徐社区,凤凰山街道阜安门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8.94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详见附件。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云和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白龙山街道办事处、元和街道办事处、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云和县南铂湾新型城镇示范安置小区选址红线图


云和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2日

附件:云和县南铂湾新型城镇示范安置小区选址红线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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