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索引号: 331125000000/2021-2924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9-10
文号: 云政办发〔2021〕41号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2021年度省市县民生实事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 李卉宇晴  发布时间: 2021-09-13 09:12:35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图解链接:点击查看图解
其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其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云和县2021年度省市县民生实事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和县2021年度省市县民生实事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抓好民生实事项目,充分发挥考核激励约束作用,确保2021年度省市县民生实事有条不紊推进、按期高质完成,根据《云和县2021年度乡镇(街道)和部门综合考核办法》,结合上级党委、政府对民生实事项目推进的总体部署安排,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1.县深改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旅体局、县残联、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生态林业中心等15个牵头部门。

2.各乡镇(街道)。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省市县三级政府以文件形式确定的2021年度民生实事项目考核指标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包括节点工作推进情况、资料报送情况、定期和不定期督查督办结果情况,以及工作效率、舆论宣传、群众反映与社会反响情况等。

三、考核标准

纳入县级综合考核附加分,加分上限为10分。由基础分和考评分两部分组成。

计算方式:附加分=基础分*考评分/100

(一)基础分

牵头部门基础分=起始分(2分)+项目得分(1.5*省民生实事项目数+1.2*市民生实事项目数+1.0*县民生实事项目数)

乡镇(街道)基础分=起始分(2分)+10*民生实事项目占比

各牵头部门、乡镇(街道)基础分均不超过10分,超过10分以10分计。

(二)考评分

乡镇(街道)考评分:各乡镇(街道)民生实事工作考评实行100分制,由民生实事项目牵头部门对该任务涉及的乡镇(街道)根据平时工作开展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分。各项任务评分的平均分为该乡镇(街道)的最后得分,最高得分不超过100分。

牵头部门考评分:各牵头部门的考评主要包括形象进度、要素保障、日常监管、创新工作等内容。考评分实行110分制,其中形象进度(30分)、要素保障(30分)、日常监管(40分)等三项指标共计100分,各牵头部门的最后得分按各项任务的平均分计;创新工作(10分)为加分项,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具体如下:

1.形象进度(30分)

无特殊原因,未按月度工作计划完成目标任务的,每进展滞后或市排名滞后一次,扣5分。

2.要素保障(30分)

工程质量:工程项目发生一般质量问题的,每起扣5分;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每起扣10分。

安全生产:工程项目发生一般、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每起扣5分;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每起扣10分。

资金监管:因专项资金管理不善,发生贪污、挪用、挤占、骗(套)取专项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每起扣10分。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资金监管单项扣分不设下限,扣分超过30分的,按扣30分计。

3.日常监管(40分)

督查督办:(1)相关部门和单位不按要求配合开展民生实事项目督查工作的,每次扣2分;(2)未按时报送民生实事项目进度情况、督查交办落实情况的每件扣1分,经催办仍未报送的每件扣4分;(3)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民生实事督查事项任务且无正当理由的,每件扣2-5分;(4)上报的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等反馈材料事实表述不清、内容不完整、数据不准确、针对性不强的,每件扣1分;发现报送内容弄虚作假的,每件扣10分;(5)对民生实事项目督查督办中发现的其他问题,酌情扣分。

后续管控:因后续管理不到位,导致民生实事项目不能正常运行的,每起扣2分。

媒体曝光:(1)民生实事项目推进不力,被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党委、政府信息简报刊物)负面报道的,每次分别扣20分、10分、5分;(2)在接受市级及以上考核检查中,因存在问题被书面通报的,每次扣3分;(3)因工作不到位,被群众投诉、举报并经查实的,每起扣3分。

督查督办、后续管控、媒体曝光单项扣分不设下限,3项得分合计后,扣分超过40分的,按扣40分计。

4.创新工作(10分)

信息录用:(1)上报信息被国家主流媒体(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和新闻频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频率、人民网、新华网、中新网)采用每条计3分;(2)上报信息被省级主流媒体(浙江日报、浙江电视台浙江卫视频道、浙江在线、浙江新闻客户端)采用每条计2分;(3)上报信息被市级主流媒体(丽水日报、丽水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处州晚报、丽水网)采用每条计 1.5分;(4)上报信息被县级主流媒体(今日云和、云和电视台、云和新闻网、云和政府网)采用每条计 0.5分(县级主流媒体最多不超过2分)。

批示肯定:民生实事项目创新做法被市四套班子及以上领导批示肯定的,每条加3分。被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每条加1分。

经验推广:民生实事项目创新做法被上级进行经验推广的,每项加2分。

督查激励:因民生实事项目创新做法被省政府列入督查激励表扬事项的,下一年度总计分直接加2分(不受基础分和综合分限制,直接加至最后总计分)。

信息录取、批示肯定、经验推广单项加分不设上限,3项得分合计后,加分超过10分的,按加10分计。

四、考核方式

1.逐月上报进度。牵头部门每月第3个工作日前,将上月度的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报送至县政府督查室。

2.专项督查考核。县府办组织相关部门以及责任单位对实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考核评分,并通报考核结果。

3.半年考评小结。召开民生实事项目推进会,对半年度的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对项目推进中做法创新、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进展缓慢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进展严重滞后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4.年终综合考评。县府办、县考核办等部门对全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按照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计分,形成考核结果,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审定。

五、其他考核要求

对2020年度部分省市民生实事效果巩固进行“回头看”,“回头看”事项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对2020年底前已开工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如到2021年底仍有未完工的,无特殊原因,涉及的相关街道扣0.1分。

六、考核结果与运用

(一)县府办对2021年度省市县民生实事的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二)2021年度省市县民生实事的考核结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街道)和部门的综合考核。

(三)民生实事项目未完成的,相关责任单位本年度民生实事综合考核附加分不得分,并根据《云和县2021年度乡镇(街道)和部门综合考核办法》有关规定进行“一票否优”。

云政办发〔2021〕041号.pdf

附件:
附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