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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1125000000/2021-28348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发布机构: 云和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8-04
文号: 云政发〔2021〕8号
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丽水华宏钢铁制品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2020年度县长特别奖的通报
  来源: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 李卉宇晴  发布时间: 2021-08-05 09: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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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云和县委 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委〔2011〕6号)、《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云政发〔2018〕50号)等文件精神,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县政府经研究,决定授予丽水华宏钢铁制品有限公司、云和县绿林幼教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云木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和县协诚混凝土有限公司、云和县金成木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2020年度县长特别奖,并分别给予10万元、10万元、7万元、7万元、5万元的资金奖励。

希望获奖企业珍惜荣誉,再创佳绩。全县各企业要以获奖企 业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为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云和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政发〔2021〕00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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