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403/2021-27801 | 主题分类: |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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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1-07-07 |
文号: | 云教技〔2021〕2号 |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构建资源共享服务体系,拓宽教学维度,促进泛在式学习,加强信息化教学环境有效应用,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助推教育提质行动,经研究,现就加强云和县各中小学互联网环境下线上教学活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互联网+义务教育”,有效利用同步课堂环境、录播教室、新型教学空间、教育视频云平台等线上活动截体,规范各类线上教学活动操作流程,培养一支善于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教师队伍,建成一批涵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的具有地方特色的优质教学资源,实现资源共建共享,为教育提质赋能。
二、活动载体
教育视频云平台(http://sp.zjyhedu.org)(以下简称云平台)、之江汇教育广场、录播教室、“同步课堂”教室、新型教学空间等。
三、活动组织
(一)统筹推进
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线上教学活动作为推进学校智慧教育工作的重要抓手,促进课堂教学改革和质量提升。各相关科室要明确工作职责,通力合作,协同推进,确保活动有序、高效、优质开展。
1.教育科:负责协调与统筹,做好活动宣传,充分发动中小学校和广大教师积极主动参与活动,同时利用视频云平台巡课系统进行在线课堂督学。
2.教育发展中心:定期对网上直播课堂进行现场点评与指导,积极推进城乡同步课堂、网络教研活动、优质课例的建设与积累,同时利用巡课系统开展线上听课,跟进教学过程。
3.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录播环境的技术支持、教育视频云平台的使用培训、活动推进情况统计公布等,并利用巡课系统开展线上巡检,给予远程技术支撑。
4.各中小学校:切实用好各活动载体,规划好线上教学课程,有序开展线上教学活动,加强校本资源建设;利用巡课系统相互观摩优质课堂,推进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助推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
(二)分类安排
主要包括城乡同步课堂、远程专递课堂、网络教研活动、优质课例微课(程)建设等形式,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1.城乡同步课堂。每对结对学校城乡同步课堂按省定“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年度考核标准执行,各结对校至少开设2门以上学科,累计完成不少于20节同步课堂,结对校开课前应完成之江汇教育广场同步课堂大课表的填报工作。结对校双方每年应上传至视频云平台同步课堂优秀课例不少于5节。
2.远程专递课堂。各校应充分利用各类录播教室及新型教学空间,开展以在线直播、优质课展示为主的远程专递课堂。在线直播的形式包括基础性课程教学课、拓展性课程展示课以及专题讲座等,优质课应注重学校精品课程推广、学校特色课程展示,鼓励新教师积极参与。各校在直播活动开展前,应先将活动课表录入至云平台,课后及时上传相关课例至云平台。城区学校在云平台直播课堂每学期不少于16节,有录播教室的农村学校每学期不少于4节。各校新型教学空间每周使用不得少于10节课,并有使用记录。
3.网络教研活动。活动对象为全县中小学校。各校要通过云平台的教研软件、之江汇教育广场、钉钉等开展网上磨课、评课、教学反思等活动,并保留该网络教研活动的截图和相关资料。各校要重视集团教研和联片教研,扎实推进网络教研活动,打造网络教研共同体。“互联网+义务教育”城乡学校结对帮扶每对学校网络研修次数累计达15次以上。
4.优质课例、微课(程)建设。各校要根据要求认真开展优质课例、精品同步课程及微课(程)等建设活动。县级建设活动要通过云平台组织开展在线作品征集及县级评审工作,并择优推送省市参评。各中小学校应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开发以基础课程、人工智能、创客教育、科技创新等为主题的精品同步课程或微课程,城区中小学每校每年不得少于3个,梅源中学、崇头镇小不得少于1个,其他农村学校按自愿原则参加。
(三)校本实施
学校是线上教学活动的主体,要重视互联网环境下的线上教学活动,落实人员负责线上教学的组织、课程的编排、网上教研活动方案的制定与落实,以及优质课例、微课(程)的上传积累等,进一步加快校本资源建设,促进资源共建共享,加快建设城乡教育共同体,助力教育提质行动。
(四)应用推广
线上研修、线上教学活动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学规范,仪表得体,言语得当,准确严谨,同时能熟练操作教学环境,确保教学活动取得成效。教研部门及学校要应用云平台优质课例资源,组织观课议课,推广优秀案例,实现优质课例基本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为我县广大教师使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提供示范和便利;鼓励教师对优质课例进行切段解析,形成分片段有主题的评析,并探索利用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融合的不同方法和多种模式,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在不同教学环境下的应用,形成“人人用资源、课课有案例”的教学应用环境。
四、考核与奖励
录播教室和云平台的使用情况、线上教学开展情况以及获奖情况等纳入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考核内容,与学校绩效挂钩;教育局定期举行相关评比活动,从已上传或已直播的课例中择优推荐省市级比赛,并颁发获奖证书。
云和县教育局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