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财政局 云和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联合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项目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项目质量,发挥资金效益,根据《云和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制度》,经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联合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的目的
为扎实做好我县脱贫攻坚工作,规范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加强扶贫项目的监督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绩效,确保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规范有序,为全力打好全县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二、监督检查的范围
全县范围内实施的中央、省、市、县各级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管理及实施情况。
三、监督检查的内容
1.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责任、实施单位是否明确;项目申报、评审、入库是否符合规定;是否编制年度项目计划,是否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是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2.扶贫资金项目是否按制度要求进行公示公告、公示公告资料是否完整。
3.扶贫资金项目招投标及实施程序、资料是否规范齐全;是否按照审批的项目内容实施,是否按照批复的时限完成项目进度,是否严格进行自查验收。工程类项目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建立群众参与质量监督机制。产业类项目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方式是否精准,是否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和资产收益细则,贫困群众是否真正受益满意。
4.扶贫资金项目实施结束后是否按照报账制管理规定及时报账。是否履行项目资产管理责任移交程序。项目资料、报账资料是否整理归档。
5.对检查反馈问题是否建立整改台账、及时整改到位。
四、监督检查的方式
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监督检查组进行联合检查。对2020年度上级下达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五、监督检查的管理
1.组织领导。为确保扶贫资金项目政策和监督检查措施的落实,成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联合监督检查组。
组 长:黄育金
副组长:彭石伟
检查组成员:舒 瑾 徐再玲 洪丕有 贾良伟 蓝丽雅 张 巍 王建阳 叶海燕 陈炜芳
2.问题整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制定的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检查反馈的问题,要确定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切实整改到位,及时上报结果。
3.问责处理。检查中发现的常规性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的不予追究,对问题不重视、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涉及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将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查处。
云和县财政局 云和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财农[2021]3号: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联合监督检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