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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1125000000/2021-28158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发布机构: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7-22
文号: 云政办发〔2021〕31号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来源: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 李卉宇晴  发布时间: 2021-07-26 09: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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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云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云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云和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的《云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引领云和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为全面落实《纲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形成任务明确、责任清晰、协同推进、保障到位的《纲要》实施体系,确保《纲要》任务全面完成。凝聚全县合力围绕打造全国山区新型城镇化样板县域、全域5A童话大花园、国际木制玩具名城的总体定位,奋力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到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现代化生态经济体系初步构建,县域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升,基本建成全国山区新型城镇化样板县域。

到2035年,全县经济综合实力大幅跃升,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人民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全国山区新型城镇化样板县域“重要窗口”全面建成,“童话云和”基本建成,与全省同步基本实现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

二、主要指标分解

《纲要》确定的五方面41项“十四五”时期云和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是我县“十四五”时期发展的核心引领,是衡量《纲要》落实情况的主要标准,各部门要确保完成。具体责任分解如下:

(一)生态环境高颜值

1.地表水达到或优于II类水体比例大于80%。(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2.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3μg/m3 以内。(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3.环境空气质量健康指数达到一级。(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4.森林覆盖率达到81%以上。(牵头单位: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5.单位GDP能耗降低率完成上级下达。(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6.单位GDP用水量降低率完成上级下达。(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7.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完成上级下达。(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8.主要污染物排放降低完成上级下达。(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二)现代经济高质量

9.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2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7%。(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10.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0万元,年均增长7%左右。(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11.服务业增加值达到54亿元,年均增长7%。(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12.旅游总收入达到70亿元,年均增长10%。(牵头单位:县文广旅体局)

13.全社会劳动生产率达到15.7万元/人。(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14.人才资源总量完成市下达。(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15.规上工业增加值达到50亿元,年均增长15%。(牵头单位:县经商局)

16.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0%。(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17.GEP增速年均增长4—5%。(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18.GEP转化率累计增长6%。(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19.R&D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居山区26县前列。(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三)地域文化高特色

20.文化及特色产业增加值达到11.5亿元。(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21.每万人拥有公共文体设施建筑面积达到8000m2。(牵头单位:县文广旅体局)

22.居民综合阅读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县文广旅体局)

23.组织文艺活动次数累计达到900次。(牵头单位:县文广旅体局)

24.县级及以上文明村和乡镇占比大于90%。(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四)县域治理高水平

25.常住人口城市化率达到75%。(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

26.依申请政务服务办件“一网通办”率达到90% 。(牵头单位:县大数据中心)

27.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占比达到20%以上。(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28.行政村公交车通达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29.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制村覆盖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30.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完成上级下达。(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五)人民生活高品质

3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5300元,年均增长7%左右(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3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4600元,年均增长9.5%左右(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33.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34.劳动人口受教育年限达到10.4年。(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35.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5人。(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36.每千人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7张。(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37.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7%以上。(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38.每万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护理员数完成上级下达。(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39.青少年总体近视率累计下降5个百分点。(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40.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1.5岁。(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41.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75万吨。(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三、重点任务分解

围绕《纲要》提出的九个方面重点任务,逐项进行分解和落实。具体如下:

(一)深化提升“小县大城”发展战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1.构筑“一核两廊”空间发展架构

(1)新型城镇化动力核,主要为县城及雾溪畲族乡、安溪畲族乡,合理布局产业发展平台和科技创新载体,推动一二三产联动发展,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商局、县文广旅体局、县科技局、雾溪畲族乡、安溪畲族乡等)

(2)云和湖创意产业经济走廊,以云和湖水系资源为依托,因地制宜推进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开发,进一步挖掘水文化、修复水生态、提升水景观,发展水经济、滨水康养、文创、科创等新经济。(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科技局、县水利局、石塘镇、紧水滩镇、赤石乡、浮云街道等)

(3)云和梯田农耕文化走廊,以云和梯田为依托,串联崇头镇全域,重点发展生态旅游业、生态农业、高山避暑等,精心打造梯田农耕文化特色精品旅游路线。(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崇头镇等)

2.优化“1571”城镇村三级体系

(4)优化1个中心城区、5个特色乡镇、71个中心村的城镇村体系。(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各乡镇)

(5)进一步突出中心城区在县域政治、经济、文化、商业等方面的核心地位,推动生态工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文广旅体局、县经商局等)

(6)特色化发展崇头镇、石塘镇、紧水滩镇、赤石乡、安溪畲族乡、雾溪畲族乡等,重点建设一批中心镇、中心村和特色景区村,循序渐进撤并一批偏远村庄。(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3.强化县域多元融合

(7)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着力对接“一带一路”和“四大”建设,以市域“一带三区”发展新格局为指引,加强云和与市区相融、与景宁相融,推进云和与丽水市区的“景景相连”“全面连接”,携手景宁联合打造云景聚落发展区块,以点上集中突破,推动形成面上更大发展带动效应。(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经合中心等)

4.提升中心城区品质能级

(8)以促进城市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更绿色为目标,优化县城发展空间,统筹提升资源配置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能力。(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等)

(9)推进未来社区建设。结合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规划建设城东(小徐片区)、城南(童话小镇)未来社区。全力推进小徐等未来社区建设,布局九大场景。(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元和街道、白龙山街道等)

(10)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整合利用存量资源,通过拆改结合、综合整治,建立五年项目库,研究相关配套政策,2025年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完成普光、金利等部分200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完善市政配套设施,提升公共服务功能,建立长效治理机制。(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11)推进老旧街区改造提升。推进解放、新华老街区改造提升,融合“采真里”文化街区建设,梳理历史老街和文化记忆,重塑“三街九巷”风貌,做活夜游经济,营造创新集聚街区。(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经商局等)

(12)推进花园(绿色)社区创建。全面启动花园(绿色)社区创建行动,2021年、2022年达标率分别达40%、60%,2025年争取100%创建。(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13)深入推进城市畅通行动,构建城市道路主骨架,纵向打通城东南路、拓宽延伸新建南路、云雾路,横向打通祥云街东西段、拓宽中山东路,健全“六纵四横”道路网格局。(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14)打通道路阻梗,建设公园路(梨园路至云杨路段)、南山路(复兴路—祥云街)、龙母路(复兴路至祥云街段)等支路,谋划建设城南片区与工业园区、温武高铁站前广场,对接城北外环快速路等城市交通路网,有效串联城北老城区、城南新区、城西工业园区,形成纵横丰富的路网体系,中心城区高峰时段行车速率达到20公里小时以上。(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云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县交通运输局等)

(15)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绿地空间,推进建设用地多功能立体开发和复合利用。(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16)科学规划布局社会公共停车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建成县实验小学、三中等地下停车场,着力缓解老城区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17)深入推进城市生态提升行动,围绕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建设要求,融入市政公用、防汛排涝抗旱、景观绿化等项目,增强城市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等)

(18)推进城区供水供气设施、污水零直排、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城市公厕等设施建设,保障城市居民用水用气,确保“十四五”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分别达98%和100%,城市内涝治理明显见效。(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发改局)

(19)做好引湖入城文章,保护修复城市绿地绿廊绿道,提升黄溪、安溪两岸生态景观,推进凤凰山全民健身公园二期、木玩主题乐园二期等项目建设,利用现有公园绿地、闲置空地、小区绿地建设系列童话微景观公园,争创国家园林县城。(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20)深入推进城市治理行动,推动城市管理向智慧化、精细化治理转型。建设智慧市政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地上地下管网、路灯、桥梁、公共绿地等一网统管,推进城市管理综合体系的智能融合。强化竞争机制,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建立公众参与共享平台,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城市治理、项目监督等环节中,实现“人民城市人民管”。(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1)聚焦完善生态功能、产业功能、生活功能、人文功能、安全功能,保护修复绿地绿廊、打造就业创新载体、补齐公共设施短板、积淀文化元素魅力、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加快人口集聚,进一步巩固县城作为全县最大经济辐射灶、最全要素集散地、最强发展动力源的核心地位。(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应急管理局等)

5.推进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

(22)按照“分类引导、培育特色”总体思路,进一步提升城镇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加快打造“六镇六景”升级版。(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23)崇头镇依托云和梯田景区和“山水林田湖草”资源优势,重点发展生态休闲旅游业和生态农业,打造“梯田农耕小镇”。(牵头单位:崇头镇;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农业农村局等)

(24)石塘镇依托云和湖旅游资源和毗邻丽水市区的区位优势,重点发展休闲旅游、红色旅游等,建成云和旅游“东大门”,打造“帆影渔歌小镇”。(牵头单位:石塘镇;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等)

(25)紧水滩镇依托云和湖山水资源和瓯江船帮文化优势,重点发展休闲旅游与休闲养生业,做好古村落开发和保护,打造“梦幻仙宫·科创小镇”。(牵头单位:紧水滩镇;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住建局等)

(26)赤石乡依托云和湖山水资源和高速出入口交通优势,重点发展生态休闲旅游业,大力发展民宿经济,打造“浪漫赤石·玫瑰小镇”。(牵头单位:赤石乡;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农业农村局等)

(27)安溪畲族乡突出畲乡民族特色、山水特色和文化特色,重点发展现代农业和生态休闲旅游业,打造“梨花乡里小镇”。(牵头单位:安溪畲族乡;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农业农村局等)

(28)雾溪畲族乡依托原生态环境优势,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适度发展生态农业和康养产业,拓宽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逐步融入中心城区,打造云和县城“后花园”。(牵头单位:雾溪畲族乡;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等)

6.赋能激活乡村特色经济

(29)做深农文旅融合文章,加快实施小微田园综合体“115工程”。加快民族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大力推进民族乡村产业振兴。到2025年,累计创成省级农家乐集聚村9个,“丽水山居”农家乐综合体9个,培育提升农产品旅游地商品50个。(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文广旅体局、县教育局等)

(30)深入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完善乡村数字信息网络,推动现代数字技术与乡村生产生活生态全面融合,大力推广农业物联网应用技术,建设“云和三农”数据仓,深入推进农业“机器换人”。到2025年,建成云和县数字乡村公共服务平台1个,数字乡村试点村3个,数字化种养基地40个。(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经商局、县大数据中心等)

7.拓宽农民增收致富路径

(31)深入实施“八个万元”富民增收行动,持续抓好种植业、养殖业、外出务工经商“老三宝”,大力抓好农家乐民宿、农村电子商务、来料加工“新三宝”,切实打好“产业富农、金融支农、改革强农、政策惠农、帮扶助农”等富民增收组合拳,着力提升全县农民收入水平。(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经商局、团县委、县金融发展中心等)

(32)大力实施“消薄”攻坚提升行动,构建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落实低收入农户扶贫补助、就业帮扶、临时救助等举措,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业。(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民政局等)

(33)到2025年,力争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4600元,全县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1400元。(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8.打造新时代美丽乡村

(34)深化“千万工程”,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突出“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主题,加强统一规划布局和农房建设管控,更多采用微改造“绣花功夫”,着力打造一批特色精品村和花园乡村。到2025年,实现新时代美丽乡村全覆盖,美丽乡村精品村47个。(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等)

(35)推进云和浙派古韵乡村建设,实施“云和民居”改造工程,维系好、保护好乡愁记忆的物质载体和生活场景。(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等)

(36)深入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三带三园”建设,持续优化乡村风貌,坚持串珠成链、连片成景,巩固提升“十里云河”“最美梯田”等7条美丽乡村风景线,谋划创建第8条美丽乡村风景线。(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38)分类推进乡村发展,统筹推动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开发类四类乡村发展。(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

(39)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大力实施厕所革命、垃圾革命、污水革命“三大革命”。(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9.塑造乡村文明新风

(40)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加强乡村文明建设,传承乡村文脉,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提升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41)全面推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积极推行“互联网+”治理,完善农村“小微权力”监督制度,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打造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牵头单位:县乡村治理办;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

(42)推动数字化与乡村治理融合发展,提升乡村公共服务和农民生产生活信息化、智慧化水平。(牵头单位:县乡村治理办;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大数据中心等)

10.推动城乡人口双向流动

(43)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居住证申领条件和服务功能。(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44)全面梳理依附于户口、城乡有别的各项福利政策,促进城乡福利逐步并轨,推动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文广旅体局、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医保局、县卫健局等)

(45)建立城镇人才返乡服务机制,实施以“两进两回”机制为核心的农村主体提升工程,充分发挥新乡贤作用,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农业农村局)

11.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46)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统筹城乡公共资源供给体系,协调发展教育、医疗、公共文化、养老等公共服务,稳步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水平。(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县文广旅体局、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等)

(47)加快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改革。(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48)以标准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定县域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推进符合云和特点的基本公共服务重点标准,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度评价体系。(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县文广旅体局、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等)

12.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

(49)深化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有偿退出机制和多种形式的流转机制,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0)保障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51)深化农村承包地与林地经营权改革,加快探索经营权入股和利益结盟机制、承包权和经营权有偿退出机制。(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52)深化建设用地指标增减挂钩创新,健全城乡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城市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机制和城乡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机制。(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经济体系,夯实高质量绿色发展根基

(一)做优做强生态旅游战略支柱产业

13.突出高等级景区引领带动

(53)全面推进“云和旅游跨越发展3610工程”,成功打造全域5A大花园。(牵头单位:县文广旅体局)

(54)将云和梯田景区打造成为我国第一个梯田类5A级旅游景区。(牵头单位:县文广旅体局)

(55)努力将云和湖打造成省内引领性的旅游度假区、养生养老先行示范区。(牵头单位:县文广旅体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56)以木玩童话小镇建设为载体,打造体现“木玩童话”特色的文化创意型休闲度假旅游城市。(牵头单位:县文广旅体局;责任单位:县木玩童话小镇指挥部)

(57)推动佛儿岩景区、赤石景区、白鹤尖景区创成国家4A级景区,加快建设一批优质旅游景区。大力实施“百千万”工程,启动5A级景区城创建,力争实现景区乡镇、景区村庄全覆盖。(牵头单位:县文广旅体局;责任单位:崇头镇、赤石乡、安溪畲族乡等)

14.积极推进“旅游+”融合发展

(58)大力实施“旅游+”工程,推进旅游业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县文广旅体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经商局、县发改局)

(59)大力发展“旅游+民宿”,打造“云和云居·六头民宿”品牌民宿集聚区和乡村慢生活体验区。(牵头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农业农村局)

(60)加快发展“旅游+康养”,推进云和梯田农耕、黄家畲清凉无忌小镇等一批康养600项目落地,打造康养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发改局)

(61)积极发展“旅游+赛会”,加快建设现代化体育场馆、展览馆及户外设施,办好环云和湖国际铁人三项邀请赛、云和湖垂钓节、云和梯田跑山赛等体育赛事和云和梯田开犁节、云和雪梨节等特色节庆。(牵头单位:县文广旅体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62)培育发展“旅游+研学”,持续举办全球梯田联盟产业经济研讨会,加快推出一批具有云和特色的精品研学旅行体验产品。(牵头单位:县文广旅体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5.全面提升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63)进一步优化旅游集散服务功能,加快建设以县城客运中心、高铁站(规划)为主点,云和东、梯田游客中心、三江口、仙宫游客中心、赤石等为次点的多层级旅游集散体系。(牵头单位:县文广旅体局)

(64)完善旅游便捷交通服务体系,加快打造全域旅游定制专车、旅游慢行交通体系、自驾游路线和房车营地、旅游特色交通体系、汽车租赁体系。(牵头单位:县文广旅体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65)大力推动智慧旅游建设,加快构建智慧旅游游客服务系统、智慧旅游景区管理系统和智慧旅游行政管理系统。(牵头单位:县文广旅体局)

(66)大力开展旅游惠民活动,不断拓宽产品线,鼓励和引导景区推出各类旅游优惠卡、制定更多针对特殊人群的优惠政策。推进县城高等级酒店招商和建设,提升游客住宿接待能力。(牵头单位:县文广旅体局)

(二)提升木玩产业核心竞争力

16.提升木玩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67)积极主动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依托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积极对接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区政策,鼓励传统生产企业积极开拓市场、争创出口名牌,推动建设外贸强县、打造全球木玩产业高地。(牵头单位:县经商局)

(68)建成木玩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69)加快木玩研发、原材料供应、生产、销售等全产业链强链补链,加快产业链与供应链协同推进,促进木玩产业向价值链“微笑曲线”两端攀升。(牵头单位:县经商局;责任单位:云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科技局、县经合中心)

(70)到2025年底,力争全县木玩产业产值突破160亿元、培育上市企业1家、十亿元企业1家、亿元企业16家、规模以上企业80家,外贸出口实绩企业超过100家。(牵头单位:县经商局;责任单位:县金融发展中心)

17.全面推动木玩多元融合发展

(71)深入开展“木玩+”行动,打造以“木玩+幼教、+智创、+休闲、+服务、+生态”特色产业体系,推动木制玩具从传统的卖产品向卖创意、卖生活方式转变。(牵头单位:县经商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发改局等)

(72)深化“木玩+幼教”,加强与各地各类幼儿园对接,开展云和学前木制教玩具APF适用标准体系推广应用研究,加快构建“云和木玩”学前教育装备规范化体系。(牵头单位:县经商局、县教育局)

(73)推进校企共建木制教玩具培训实践基地建设,大力开发木玩学前教育课程,努力将木玩产品更好地转化为幼儿学习的教玩具。大力发展“木玩+文创”,积极开发动漫、游戏等衍生产品,培育具有鲜明文化特质和浓郁时尚气息的木玩文创产品。(牵头单位:县经商局、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等)

(74)加快发展“木玩+体验”,鼓励有条件的木玩企业面对游客市场,推出创意手作、互动游戏、木玩研学等体验性活动,培育消费新热点。(牵头单位:县经商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文广旅体局等)

18.强化木玩品牌与文化推广

(75)积极申报国际木玩名城,持续举办国际木制玩具节、全民木玩竞技大赛、木制玩具展等系列品牌推广活动。推进木玩行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工作,发布云和木玩产业发展指数。(牵头单位:县经商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76)争设中国云和(木制玩具)知识产权维权中心。(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77)加强木玩品牌开发与保护,努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云和木玩游戏”教育品牌,进一步提高“云和木玩”“云和教玩”的知名度、影响力。(牵头单位:县经商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

(三)推动现代制造业扩量提质

19.做强钢压延制造业

(78)鼓励支持华宏等行业龙头企业向高端钢铁制造转型升级,培育发展废旧回收、汽车拆解等配套产业。引导行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联合科研院所组建钢铁研究院。到2025年底,全县钢压延产业产值力争突破180亿元。(牵头单位:县经商局;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合中心)

20.做优轴承制造业

(79)引导轴承企业在技术、工艺、设备、产品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培育引进成套轴承、高端轴承生产企业,着力打造高品质的精密轴承生产制造基地。推进轴承生产制造向制造服务业转变。到2025年底,全县轴承产业产值力争突破15亿元。(牵头单位:县经商局;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21.做精阀门制造业

(80)鼓励阀门制造业企业向精、深加工转型,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核心竞争力。到2025年底,全县阀门产业产值力争突破15亿元。(牵头单位:县经商局;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四)加快生态农业绿色高效发展

22.保障粮食生产安全

(81)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深入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施,有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荒芜农田复垦,坚定不移抓好粮食生产,确保全县粮食产量稳定增长。(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82)大力发展梯田生态稻,推动发展粮油特色产业,推广粮油绿色高产技术,组织实施粮油绿色高产攻关和示范片区创建项目,提升粮油产能。到2025年,年度种粮面积不少于6万亩。(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3.做强优势主导农业

(83)依托“一镇两区三园”平台建设,深入推进“一果两茶一菌一蜂一鱼”农业优势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做精云和雪梨、做大生态绿茶、做实油茶、做优食用菌、振兴蜜蜂、提升渔业,积极培育香榧、甜橘柚、中药材等产业,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到2025年,培育50个左右乡村产业专业村。大力发展生猪产业,到2025年,年出栏生猪力争达10万头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4.发展绿色循环农业。

(84)大力推广农牧结合、粮经(水旱)轮作、耳稻轮作、药(中药材)稻轮作、稻鱼共生、林下经济等新型农(林)作制度。扩大“三品一标”农产品规模和产量,完善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控(治)体系建设,深化“肥药两制”改革,积极推进有机肥使用,打造绿色有机农产品县。(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85)推广应用“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健全与市场准入相衔接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创建有机产品认证县。(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86)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场环境准入与退出制度。(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87)推进畜禽排泄物、秸秆、尾菜和农产品加工副产物资源化利用。(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88)加强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管理、水产养殖场尾水生态化治理和水质监测,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探索建立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网络体系。(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25.持续提升区域公共品牌

(89)做大“云云联盟”,推动“云和师傅”劳务品牌转型为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做强“云和雪梨”“云和黑木耳”“仙宫雪毫茶”“仙宫湖有机鱼”“梯田稻米”等特色品牌。(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五)构建现代化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平台

26.加强创新主体培育

(90)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建立创新型企业集群梯级培育机制,加快建设省级科技孵化器、双创示范基地、众创空间。实施科技型企业“倍增行动”,探索“科创贷”金融产品。(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人行云和支行、县金融发展中心)

(91)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重点实施企业智能化改造提升行动,大力提倡企业智能化咨询诊断服务和改造提升,鼓励企业开展“两化”融合建设。(牵头单位:县经商局)

27.大力引育创新型人才

(92)实施“青年云和”行动,建设党管青年人才共同体,推进“青雁”人才培育计划和“家燕归巢”行动,加大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紧缺实用型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力度,搭建青年服务综合平台。进一步完善柔性引才、用才机制,大胆把善于创业、勇于创新的优秀人才放到重要岗位。实施科技特派员“扎根行动”。(牵头单位:团县委;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科技局)

28.创新发展新兴产业

(93)以紧水滩水冷式绿色数据中心建设为契机,谋划建设“科创绿谷”。(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文广旅体局)

(94)依托水资源优势,着力发展“水经济”。(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文广旅体局、县经商局等)

(95)积极发展电商经济,深化与阿里巴巴、京东、亚马逊等平台合作,抓好木制玩具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建设,促进更多市场主体开展“9710”“9810”出口新模式。力争到2025年,全县电子商务交易额达60亿元。(牵头单位:县经商局)

(96)大力支持线上教育、远程医疗、在线体验等新业态新模式数字服务企业发展。(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大数据中心)

(97)依托现有的电子元器件、纺织、电缆等企业基础,探索培育半导体、纤维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牵头单位:县经商局)

29.全力推进平台“二次创业”

(98)提升工业园区发展能级,完善园区生产生活服务和道路网等基础设施配套,加快推进城西工业园区“腾笼换鸟”“退二优二”“退二进三”,引导和支持园区企业通过兼并重组、“零地技改”、改造提升闲置厂房等方式提高亩产效益。(牵头单位:云和工业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经商局)

(99)积极谋划新工业平台,全力推进云和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示范区建设项目(云景生态产业园)项目建设,努力打造云和县生态工业新区、高铁经济功能区及产城融合示范区,推进杨柳河、沙溪区块数字园区建设,加快建设电商产业园,培育县域经济集聚集约发展新增长极。(牵头单位:云和工业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局、县经商局)

(100)高标准建设小微企业园,突出小微企业孵化基地作用,力争到2025年底,省级小微企业园认定8家,培育四星级以上小微园区1家。(牵头单位:云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经商局)

四、聚力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强化山区跨越式发展支撑

(一)打造互联互通的内外交通网络体系

30.构建畅联高效的对外综合交通网

(101)健全对外轨道交通网络,谋划推进温武吉铁路、丽云铁路以及丽云观光轨道交通、东西向快速路(高架)等项目,全面融入全省一小时交通圈和长三角两小时交通圈。(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

(102)紧抓浙江交通强省建设和丽水立体交通网建设契机,全力推进235国道云和段改建工程、322国道云和后山至麻垟段改建工程和长深高速赤石互通改建等重大项目,进一步畅通与市区以及松阳、景宁、龙泉等地的联接通道。)(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103)以水上航空为特色积极谋划和推进通用机场建设,努力打造丽水市水上航空综合体。(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31.构建便捷舒适的域内绿色交通网

(104)织好织密县域公路网,大力推进局龙线、云龙线、后交线、黄安线等重点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105)进一步完善通往云和梯田景区、仙宫景区、佛儿岩景区等主要景点的旅游交通设施。(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旅体局)

(106)加强水上交通建设,完成石塘交通中心码头、石浦东西码头等水路交通节点建设,提升优化云和湖水上旅游观光巴士线路。(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

(107)积极推进串联“山水林田湖、城镇乡村景”的县域慢行交通网络建设,重点打造中国最美马拉松绿道、山城湖轴线绿道、云和梯田星空跑绿道,实现全域生态绿道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

32.构建通达普惠的现代农村交通网

(108)加大“四好农村路”建设力度,打通农村断头路,进一步提升通村比例,全面提升通行条件。(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109)巩固农村客运“村村通”成果,创新农村客运运营模式,提升农村运输服务运营水平,健全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和配送服务网络体系,(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邮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二)完善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

33.打造安全美丽水利体系

(110)加大浮云溪、安溪等重要河段堤防和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力度,完善以江河干流堤岸、防汛通道为主架构、以山塘水库为节点的全域防洪保安网,建成完善全域防洪保安网。积极参与浙西南大中型水库群建设,谋划紧水滩至滩坑水库北洪南调工程。(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111)抓好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作,加强雾溪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在保障县城供水能力的情况下将周边有条件的村庄最大限度并入县城管网。(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雾溪畲族乡)

(112)迭代升级幸福河湖建设,依托紧水滩引调水工程,优化水生态,持续改善河湖面貌,打造城市“心肺工程”。(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34.推进智能电网建设

(113)统筹高容量高能级电力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工业园区以及城乡各级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构建完善以220千伏为依托、110千伏为中心、35千伏为骨干、10千伏为主体的智能电网架构。加快开展沙溪区块220千伏云中变和杨柳河区块110千伏长田变前期工作,推进大坪区块大坪变选址工作,建设云和坚强生态电网。深化供抢中心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全能型供电所建设,提升一线服务能力,大力推广业务在线办理,持续提升供电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县供电公司)

35.构建绿色能源网络

(114)深入推进省清洁能源示范县建设,有序推进光伏发电、风电、城市天然气、小水电提升改造等项目。积极谋划抽水蓄能电站,大力推进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鼓励居民购买、乘坐新能源汽车,加大机关事业单位、公交集团等特定客户的电动汽车专用充电设施建设力度,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绿色能源基础设施。(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三)推进智慧创新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36.加快建设新一代信息通讯网络

(115)加大通信基础设施整合力度,促进各类管线集约化建设,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加快建设城市高水平全光网络,推动城市家庭百兆宽带普及,推进千兆城市建设。加快5G信息网络布局和建设步伐,实现中心城区、交通枢纽、主要景点全覆盖,并向有条件的乡镇和村庄逐步延伸。继续实施全域旅游基础信息保障工程,对全县涉旅场所和重点旅游景区、村落实现无线WIFI全覆盖。(牵头单位:县经商局;责任单位:县铁塔公司等)

37.推进数据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116)深入推进“企业上云”行动,推动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云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等数据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紧水滩水冷式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牵头单位:县经商局;责任单位:县大数据中心、县发改局)

(117)全面推动交通、能源、水利、市政、文教卫体等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和迭代升级,提升重点领域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县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文广旅体局)

38.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118)加快云和“城市大脑”建设,完善城市大数据和智能化处理平台,提升基础设施智能互联度、城市大数据共享利用度、服务高效便捷度及数字经济创新融合度,实现“一个大脑管城市管治理”。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多场景的智慧化融合应用,为企业和居民提供便利高效的公共服务。(牵头单位:县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执法局等)

五、坚持生态文明建设先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39.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119)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重点饮用水源地保护,重点加强玉溪水库、雾溪水库等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的生态保护,加强水质监测,确保水质状况持续优良。加强云和梯田国家湿地公园、云和湖省级森林公园、白龙山省级森林公园等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生态物种保护。(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120)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落实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121)推进资源能源总量和强度“双控”。(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局)

40.有序推进环境管控单元分类管理

(122)加快建立功能明确、边界清晰的环境管控单元,统一环境管控单元编码,实施分类管理。严格落实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准入清单,针对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实施相应的清单标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41.加快构建全过程环境管理框架

(123)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在生态、水、大气、土壤等要素环境管理中的应用,探索构建全过程环境管理框架。构建基于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分区的天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评估体系,开展统一建设、统一监管、统一分析评估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二)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42.全面推进生态修复

(124)大力推进瓯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修复工程。(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局)

(125)进一步提升浮云溪流域、安溪流域、云和湖等河湖水质,推进环湖生态缓冲带划分和生态修复,实施湖滨带地貌基底修复和景观恢复。(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126)加大森林生态修复力度,统筹推进生态公益林、珍贵彩色森林、饮用水源涵养林建设,提升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牵头单位: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43.持续打好升级版污染防治攻坚战

(127)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扬尘治理,落实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双控双减”措施,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防控,加强无组织排放防控,鼓励引导木玩行业油性漆改水性漆,加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建筑工地扬尘监管力度。(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责任单位:县经商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

(128)深化“五水共治”,完成全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牵头单位:县治水办;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129)加强土壤环境全过程风险防控,落实开发利用监管举措。(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130)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更加严格规范工业固废特别是危废管理,创成省级“无废城市”。(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44.持续深化试点示范建设

(131)深化国家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试点成果,探索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重点污染因子健康风险管控,加强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信息化平台,持续发布并加大环境空气质量健康指数(AQHI)应用场景开发,加强康养指数、水雾指数等应用推广工作。(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气象局)

(132)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三)推进生态产品价值转化

45.建立市场化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133)探索开展生态资源调查、价值评估、股份制改造,推动生态资源转化为生态资产。(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

(134)探索生态资产和生态产品市场定价、交易机制,推动政府、生态保护者、价值受益者共建以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交换为核心的市场交易机制和体系。(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35)鼓励渠道和平台建设,有效链接生态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推动以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交换为核心的市场交易机制和体系。(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46.探索多元化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136)推进“两山银行”实体化运营,积极借鉴湿地银行、水基金等生态环境服务付费国际经验,探索调节服务碳汇核算体系,推动调节服务的生态价值实现从政府购买的生态补偿单一形式向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发展。(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人行云和支行、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137)迭代升级“两山贷”“两山存”等绿色金融产品。(牵头单位:人行云和支行)

47.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标准体系

(138)总结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经验,积极推广“生态信用+”的雾溪转化模式和“四位一体”的崇头发展模式。(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雾溪畲族乡、崇头镇)

(139)建立GEP核算定期评价、校验和发布机制,强化GEP核算结果应用机制,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和多领域补偿挂钩机制,将GEP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内容。(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四)全面推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48.推动企业生产方式生态化转型

(140)积极推进清洁生产,落实能源“双控”政策,依法淘汰技术落后、资源浪费、污染严重的生产工艺、设备和企业,逐步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牵头单位:县经商局、县发改局)

(141)全面开展能效创新引领,建立重点行业和项目能效准入标准。完善“区域能评+产业能效技术标准”机制,严格执行高耗能行业产能和能耗等量减量替代制度,严格控制涉煤项目和新上高耗能项目,提高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水平,推动单位增加值能耗持续下降。(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经商局)

(142)积极探索“碳达峰”“碳中和”实施路径,强化应对气候变化与经济结构优化、环境污染治理等协同共管,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49.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

(143)提倡购买新能源汽车,引导居民更多乘坐公共交通出行、旅游。(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旅体局)

(144)鼓励绿色消费,普及节能节水器具,减少公共场所一次性用品的供给,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提高资源的回收再利用率。(责任单位:县经商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等)

(145)建设绿色政府,大力推行政府绿色采购,积极引导全社会企事业单位节约资源和能源,开展绿色办公。(牵头单位: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146)积极开展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领域的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经商局)

50.加强生态文化宣传教育

(147)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教育活动,建设特色生态文化载体,以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生态文化景点和“浙江生态日”“丽水生态文明日”等生态文化节庆为宣传载体,多种形式展现宣传低碳文化。支持民间环保公益行为,鼓励引导全民参与环保公益事业。(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责任单位: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六、推动更深层次改革和更高水平开放,全面融入新发展格局

(一)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经济体制改革

51.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

(148)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探索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引导国有企业对接资本市场,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质量,推动国企2A信用评级和发行债券直接融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整合未改制国有企业资源,提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力。推动国资监管运营体制创新,优化市场化经营机制和收入分配机制。(牵头单位:县国资办)

52.不断健全投融资机制

(149)平衡好防风险与稳增长关系,在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前提下,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投入、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加大对城市补短板项目的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150)更好地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导向作用,以政府投资资金有序引导和带动社会投资。(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151)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适度扩大信贷投放,引导保险资金发挥长期投资优势,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进行项目融资。(牵头单位:人行云和县支行)

(152)推进重大项目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企业采用PPP 等形式参与重大项目投资建设、提升改造、运营管理,促进项目提供主体和方式多元化。(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53.着力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

(153)着力破除阻碍要素自由游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健全要素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引导要素资源向优势产业、优势项目集中。(牵头单位:县深改中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54)深入推进“标准地+承诺制”改革,科学设置不同地类的规划出让条件,工业用地突出亩产税收、就业,商服用地突出亩均效益,确保每块地带着“最优标准”入市,实现土地资源效益最大化。(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经商局、云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科技局、县税务局)

(154)加快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提高土地、劳动力、能源、技术、数据等要素价格市场化程度,推动各类资源要素自由交易和市场化配置。(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大数据中心等)

(二)努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54.全面深化政府数字化转型

(156)以政务服务2.0为抓手,以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APP为载体,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域通办、就近可办,打造“整体智治”现代政府。(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大数据中心)

(157)发挥大数据管理中心统筹协调作用,依托丽水市公共数据中心,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大政府部门专业化数字人才队伍培养,建设完善基层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县大数据中心)

55.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

(158)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迭代升级“一件事”集成改革,构建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县跑改办)

(159)以优化营商环境“10+N”便利化行动2.0版为突破口,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供企业落地、开工、投产“一站式”服务。(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经商局、云和工业园区管委会)

(160)进一步推进流程清晰、要素固定、权责明确的标准化审批,全面实施“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探索以承诺制为核心的极简审批。(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161)推动企业降本减负,实质性降低企业税费,减轻企业用地、用电、用能、用人、物流等刚性成本。(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力社保局、县邮政局、县供电公司等)

(162)建立银企充分对接的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平台,打通企业融资“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县金融发展中心)

(163)推进亲清政商关系规范化制度化,大力弘扬新时代浙商精神、企业家精神,搭建政企沟通协商平台,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县经商局、县发改局等)

56.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64)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权力清单、程序清单、责任清单,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持续提升政府效能。(牵头单位:县委编办;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

(165)推进阳光政府建设,创新政务公开方式,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牵头单位:县府办;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

(166)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和“一支队伍管执法”,加快构建全覆盖的整体政府监管体系和全闭环的行政执行体系。(牵头单位:县委编办;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167)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探索建立公众参与执法监督体制,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和标准化。(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57.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68)完善政府与社会相结合的信用监督管理体系,加快搭建覆盖企业、自然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政府机构等主体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建立完善信用信息披露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169)鼓励信用产品的开发和创新,围绕生态信用、小微企业信用等重点领域开展信用建设示范。(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经商局、县市场监管局)

(170)加强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管理,支持和鼓励信用评级机构在云和依法开展市场业务,满足多层次、专业化的信用服务需求。(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三)增强有效需求牵引

58.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171)加强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用地报批等基础性工作,加快推进一批强基础、惠民生、利长远的重大项目。(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征收中心等)

(172)建立健全重大项目与资金、土地、能源、技术和人才等要素供给的联动保障机制,推动更多项目落地实施。(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委组织部、县科技局等)

59.全面促进消费

(173)深挖内需潜力,持续提升传统消费,做大做强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不断扩大消费总量。(牵头单位:县经商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等)

(174)大力培育发展夜间经济、节庆经济、银发经济、体验经济等各类新型消费。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牵头单位:县经商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民政局等)

(175)提升电网、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覆盖面,带动家电、汽车、信息等消费。发展冷链物流、城乡物流、快递物流等现代物流模式,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推进放心消费城市和放心消费商圈建设。(牵头单位:县经商局;责任单位:县邮政局、县供电公司、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

60.积极开展“双招双引”

(176)创新招商模式,完善招商考核体系和服务机制,加大对资本、技术、人才引进力度,推进一批优质企业落户、优质项目落地。(牵头单位:县经合中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委组织部、县经商局)

(177)坚持“一把手”招商,突出强链补链招商,围绕生态旅游、木玩产业、现代制造、生态农业、文化创意,大力开展以商引商、产业链招商,招引一批关键环节的创新型企业和重点项目。(牵头单位:县经合中心;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经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

(178)聚焦商贸商业、文旅综合体、专业市场以及教育产业、养老产业等民生消费领域,开展针对性的谋划和招商。(牵头单位:县经合中心;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经商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等)

(179)加快研究出台总部经济政策,以公开普惠政策激发全民招商活力。(牵头单位:县经合中心)

(四)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大格局

61.推动生态价值领域共创共享

(180)立足生态环境和特色农产品资源,吸引长三角地区的优质资本、专业人才参与云和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等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积极谋划一批生态旅游、休闲旅游、健康养生重大项目,以“全景、全业、全民、全季”模式建设长三角家庭休闲旅游目的地。(牵头单位:县经合中心;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农业农村局等)

62.加强产业创新领域合作对接

(181)结合长三角一体化和全省“四大”建设,深度参与跨区域产业合作、价值链分工,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力、项目为主体的市场化协作机制。(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经合中心、县文广旅体局、县经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

(182)探索“飞地”互飞模式,将长三角先进地区的资金、技术、人才优势和云和的生态、资源、成本优势结合起来,加快谋划建设一批“飞地”项目,实现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赢发展。(牵头单位:县经合中心)

63.努力打造山海协作升级版

(183)争取成为宁波北仑、上海普陀等地优质生态农产品供应地。(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经合中心)

(184)实质化推进工业园区管委会与上海真如铁三角科技园的合作交流,支持和引导本地企业赴结对地区开展产能对接、产用结合和产业链上下游整合。(牵头单位:云和工业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经合中心)

(185)推进位于北仑、嘉兴港区的“消薄飞地”产业园建设。(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经合中心)

(186)启动创建“生态补偿特别合作区”,与大湾区新区、省级高能级平台共建山海协作“产业飞地”。持续推进与北仑区、嘉兴港区、吴兴区合作的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推进特色风景线建设。(牵头单位:县经合中心)

(187)探索在结对地区建立“科创飞地”,打造云和人才、科技领域的对外窗口。(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五)加强云和与丽水市区相融

65.主动接轨市域发展总体战略

(188)紧抓丽水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机遇,放大云和生态旅游优势,全面融入全省“大花园”核心区建设。(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等)

(189)积极对接丽水市“瓯江中上游休闲养生新区”发展思路,加快环云和湖区域开发。(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文广旅体局等)

66.深入对接特色产业和优质生产要素

(190)依托云和木玩、阀门、轴承等制造业基础优势,大力开展两地企业间的生产、技术、经营、资本合作,推动行业联动发展。(牵头单位:县经商局;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工业园区管委会、木玩协会、轴承协会、阀门协会等)

(192)积极挂靠丽水市区批发市场、配送中心、大型超市、农贸市场,进一步扩大云和农副产品在丽水市区的市场份额。(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经商局)

(193)充分倚借丽水市区科技人才优势,加强与丽水市区科研机构的合作力度,吸引丽水市区高校、科研单位人才来云服务,不断拓宽合作发展的空间和领域。(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委组织部)

67.探索融入市本级公共服务体系

(194)强化智慧医疗合作,推动健康档案、诊疗信息互通共享互认。(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195)推动社会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探索建立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共享机制。(牵头单位:县医保局、县人力社保局)

(196)加强就业政策对接,探索建设统一的就业服务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动就业服务同城化。(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197)协同促进产教融合发展,探索打造中高职联动、产学研一体的产教融合服务平台,借力培养职业技能型人才。(牵头单位:教育局)

(六)大力推动云景一体化发展

68.推动重大政策制定共治共享

(198)加强两县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的协同协调。(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99)重点探索区域国土空间协同发展机制,共同推进云景聚落发展区块建设,统筹谋划推进两县生态环境、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合作与建设。(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商局、县文广旅体局、县交通运输局、云和工业园区管委会管委会、县教育局、县卫健局等)

69.推动重大产业发展共促共荣

(200)高标准谋划云景聚落发展区块生态产业园,深入探索合作园区产业协作机制。(牵头单位:云和工业园区管委会)

(201)高品质打造“中国畲族风情旅游合作联盟”,推动“童话云和”“诗画畲乡”向纵深协作发展,共同打造长三角特色旅游目的地。(牵头单位:县文广旅体局)

(202)高起点谋划“山地优质农产品供给地示范区”建设,整合两地优质农特产品,发挥农村电子商务作用,推进线上线下市场联动发展,加快促进云景两地农民增收致富。(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经商局、团县委)

(203)加强创业创新合作,加强人力资源流通,引导不同创新主体之间充分合作和创新要素有序聚集。(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70.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共建共用

(204)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合力推进温武吉铁路等对外交通项目,争取尽早开工建设。(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205)加强内部联通,探索制定云景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常态化运营云和至景宁城际公交,加快谋划云和至景宁第二条快速通道,加强县城-安溪-景宁的道路连接,进一步提升县域间人员、资源流动便捷程度。(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206)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布局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和5G网络、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提升云景一体化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文广旅体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经商局、云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教育局、县卫健局等)

71.探索优质公共服务合作新路径

(207)统筹考虑两县对优质教育、医疗、文化等方面需求,研究出台公共服务共享机制,合作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文广旅体局等)

(208)探索共同举办各类重大节庆活动、民俗活动以及体育赛事,重点推进两县畲族文化、云景“红色高地”革命文化的挖掘、研究、展示和利用,推进两县文化相融。(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文广旅体局、县经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

(209)推动社会治理合作,深化两县基层党组织建设、矛盾纠纷化解、便民利民服务等方面合作,加强商(协)会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等)

七、实施新时代文化云和工程,谱写文化繁荣新篇章

(一)全面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72.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10)实施“固本培元铸忠诚”工程,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理论发声平台,建设学习传播实践基地,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党校等)

(211)深入弘扬践行红船精神、浙江精神、浙西南革命精神,深入挖掘黄家地、严山、坪垟岗、下垟等畲族红色文化,打造浙西南畲族红色高地。(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文广旅体局等)

(212)挖掘利用革命历史文化资源,以烽火小顺和红色梅湾两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重点,深化党史、国史学习教育等系列活动,将浙西南革命精神转化为推动云和高质量绿色发展的思想动力。(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石塘镇、元和街道等)

(213)大力弘扬云和精神,深化“云和封面”品牌建设,擦亮“最美云和人”名片,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等)

73.积极宣传和弘扬“和”文化

(214)全面推动“和”文化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家庭。(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等)

(215)积极探索“和”文化+发展模式,探索以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为重点的“和”文化践行路径。(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二)大力弘扬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74.全力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216)实施“文化基因解码工程”,深入挖掘云和民间艺术、手工技艺、民俗活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

(217)加大对畲族歌舞、汀州吹打、包山花鼓戏、沙铺山歌等传统项目的保护力度,加强云和梯田芒种开犁节的文化资源开发,加强畲族传统文化研究和传承。抓好特色文化载体建设、品牌打造和新业态培育。(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文广旅体局)

(218)梳理云和城市书房和传统技艺、特色小吃、山都咸菜、根艺石艺等地域民俗文化,形成“一房四系列”特色产品。加强非遗文化传承保护意识,全面收集民间传说、民间俗语等口口相传的民间文化故事元素,汇编成“云和故事”读本。引导非遗传承人开展活态传承和特色经营,将非遗项目和传统工艺“入驻”老街,做大做强云和非遗品牌。(牵头单位:县文广旅体局;责任单位:县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75.着力修缮和复现历史文化遗迹

(219)加强历史文化遗迹和名人故居保护利用,推动“辛亥革命先驱”魏兰故居复建。加强银矿文化遗址的保护开发,保护一批古建筑,修整一批古驿道,整理一批古档案,维护畲寨等特色村寨的传统风貌。(牵头单位:县文广旅体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档案馆)

(220)持续推进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推进梅湾、包山、桑岭等传统村落建设和崇头官银古道、泗州岭畲汉古道、梅湾红军古道、张家地云龙古道等古道修复工程,加快提升一批重点历史文化村和一般历史文化村。(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76.大力挖掘和弘扬云和“抗战省城”文化

(221)加强方山岭战役等抗战遗址保护利用,梳理“老省城”文化记忆和历史碎片,建成采真里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牵头单位:县文广旅体局;责任单位:县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县住建局)

(222)实施“抗战省城”文化“142”工程,修建浙江省抗战纪念馆,围绕公馆系列、老街系列、保育院系列、故居故室系列等主题类别和战役遗址、铁工厂遗址等重大抗日活动发生地,全方位展示云和“抗战省城”文化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积极组织举办“浙江抗战”主题研讨会和纪念活动,推动民族复兴馆、龟山白塔等抗日标志性建筑复建。(牵头单位:县文广旅体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三)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77.提升公共文化设施水平

(223)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资源布局,改造提升综合文化馆和图书馆,加快建设木玩博物馆、梯田博物馆、非遗展示馆、全民健身文化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新建一批24小时市民书房、民宿书吧、阅读吧等。(牵头单位:县文广旅体局)

(224)探索公共文化设施投资建设新模式,推进重大文化设施项目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设施投资建设、提升改造、运营管理,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方式多元化。(牵头单位:县文广旅体局)

78.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

(225)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精准化供给,促进城乡社区文化服务资源整合共享,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文化设施网络体系。继续推进文化下乡惠民工程,组织开展送戏、送书、送电影下乡等活动,加大城市对乡村的优质文化产品输出,加强区域文化联动。推动共享课堂、网上书房、数字展厅等建设。(牵头单位:县文广旅体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大数据中心)

79.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

(226)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拓宽购买范围,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评价机制,完善公共文化机构绩效考评制度。(牵头单位:县文广旅体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227)完善“文化订制”精准服务及精品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多种形式培训活动。建立健全文艺激励机制,推动文学艺术事业发展与繁荣。(牵头单位:县文广旅体局)

(四)加快构建云和特色文化产业体系

(228)持续推进木玩、动漫、幼教、旅游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大力开发一批文化展示、文化体验、文化创意等文化产品。重点打造和扶持一批文化产业重点项目、文化产业实训基地和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经商局、县教育局)

(229)积极培育一批有规模优势和品牌影响、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文化企业,推动文创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不断提升文化产业增加值。(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经商局、县文广旅体局)

(230)积极融入瓯江山水诗路文化产业带,着力构建“一核驱动、两翼齐飞”的文化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努力将云和打造成为具有鲜明特色的文化产业发展样板。(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经商局、县文广旅体局)

八、深化公共服务现代化建设,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一)促进城乡居民就业增收

80.推动高质量就业创业

(231)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评估机制,同等条件下对创造就业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优先安排。加强对灵活就业、公益性就业的支持。(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232)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扩大创业扶持范围,畅通融资渠道,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233)鼓励返乡创业,加强返乡创业重点人群、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农村电商人才等培育,支持返乡创业平台建设。加大对云和青年就业创业创新激励措施,不断增强对青年技能型人才的吸引和培养。(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团县委、县经商局)

81.健全高质量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234)强化就业培训和政策帮扶,利用各类公办、民办培训机构或培育基地,全面提升就业人群的职业技能。(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

(235)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强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低收入户就业帮扶,完善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36)推进根治欠薪工作,妥善化解劳资纠纷,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开展“互联网+就业”服务,提升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82.千方百计促进居民创收

(237)健全最低工资标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健全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238)探索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多种实现方式,探索建立普惠性农民补贴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县国资办、县农业农村局)

(239)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大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投入。(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

(二)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83.加快补齐教育资源供给短板

(240)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集团化办学,增加普惠性幼儿园供给,提高公办园比例。结合教育发展和人口增长需求,扩充教育资源,高质量普及学前至高中段15年教育。扩大教育开放合作,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84.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服务质量

(241)建立健全“普惠、优质、均衡”的学前教育发展机制,推动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确保高质量创成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建设创新型后备人才早期培养基地,稳步提升高考成绩,实现办学质量达到全市重点高中中等水平。(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242)加快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培养和塑造“工匠精神”,推动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针对木玩产业、数字化发展等需求定制化培养工匠人才,打造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成长基地。打通学科通道和年级通道,打造创新型人才成长基地,积极推动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性提升。(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85.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243)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完善教师待遇保障、职称评聘、考核激励机制,优化教学管理、提升教学效益。加快现代信息技术与学校教育的深度融合,打造教育信息化2.0样板。以教育督导推进教育改革,完善教育评价机制。(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三)提升居民健康保障水平

86.优化卫生健康服务体系

(244)优化县域医疗资源配置,完成县人民医院病房扩建、县中医医院迁建和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等硬件提升工程建设。健全“流动医院”运行保障机制,引导社会办医规范发展,构建“15分钟医疗服务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化“三医联动”“六医统筹”,持续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分级诊疗制度和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医疗健康集团)

87.拓宽卫生健康服务路径

(245)加快发展健康服务,构建完善全生命周期居民健康服务体系,持续推动人口结构优化和素质提升。继续深化“双下沉、两提升”工程,开展跨区域卫生健康服务合作共享,积极引进省内外优质医疗资源。大力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中医治未病”行动计划。积极开展智慧医疗建设。加快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卫生人才培养“固本强基”工程。(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医疗健康集团)

88.健全公共卫生应急体系

(246)全面实施公共卫生防控救治体系建设三年计划,完善医防融合、平战结合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以重大疫情防控体系、救治体系、应急保障体系为主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升公共卫生突发情况发现和处置能力。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反应能力建设,完善监测预警系统,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强化院前急救和医院救治收治能力建设,加快建设人民医院公共卫生应急保障楼。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应急梯队。(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89.扎实推进全民健康

(247)加快建设健康云和,常态化推进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健康促进县建设,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确保国家卫生县城第五轮、第六轮复审顺利通过。(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医疗健康集团等)

(248)规划建设县文体综合体项目,实施“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加快构建城镇社区和农村“15分钟健身圈”。(牵头单位:县文广旅体局)

(四)大力发展养老服务

90.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249)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250)提升居家社区养老品质,支持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开展日托、全托、专业人员上门等就近就便的居家养老服务。强化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综合评估制度,优先满足困难家庭、失独家庭中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251)促进医养有机结合发展,推进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的老年病专科发展,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机构提供医疗、康复、生活照料等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民政局)

91.加大养老设施建设力度

(252)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适当扩大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规模和服务能力,合理布局养老机构、老年病医院、康复疗养等机构,构建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设施网络。(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253)鼓励和引导社区利用闲置用房建设社区微型养老机构,推动新建住宅项目居家养老服务配套设施标准化建设,积极谋划社区老年公寓项目,建设多种形式的农村小型养老机构。(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

92.创新养老服务模式

(254)建立公开、平等的准入制度,营造规范、开放的市场环境,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着力培育养老产业、发展银发经济。(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旅体局)

(255)以云和生态养生文化村、赤石景区为重点,培育发展集医、养、居于一体的养老新业态。(牵头单位:县文广旅体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256)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项目。大力培养养老护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养老管理人才等人才队伍。(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五)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93.推动社会保险扩面提质

(257)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个体从业人员和农民工等群体参保政策,完善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县医保局)

(258)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和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合理提高基层门诊统筹保障水平和大病救助标准,加大慢性病医疗保障制度。(牵头单位:县医保局)

(259)深入推进工伤预防工作。建立健全失业保险费率与经济社会发展联动机制,研究制定适应新就业形态的参保缴费政策。(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94.多渠道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260)高质量推进“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

(261)探索公共租赁住房、企业集体宿舍等多种保障性住房供应模式,提升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水平,提高农村转移人口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262)健全人才住房支持政策,根据人才层次,建立租赁型人才住房、产权型人才住房以及货币补贴的多元供应体系。(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263)合理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改革,实行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增加住房保障对象的选择性。(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95.健全社会救助机制

(264)建立健全精准帮扶、长效帮扶的全流程救助机制。深化“联连帮”救助平台。持续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残疾人救助、教育救助、临时救助等分类救助。(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残联、县医保局)

(265)进一步发挥残疾人托养及康复中心保障作用。大力发展妇女儿童和残疾人事业,推进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推进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牵头单位:县残联;责任单位:县妇联)

(266)推动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健康发展,加快形成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慈善事业促进机制和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红十字会等)

(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96.不断创新社会治理体系

(267)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以党建为统领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构建“党建统领+化解中心+四个平台+全科网格+集成服务”的社会治理新模式。(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执法局、县公安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信访局等)

(268)建立健全“县乡一体、条抓块统”的高效协同治理模式以及街道与乡镇、城市与农村协同治理机制,提升县域社会治理统筹协调能力。推行乡事城办(乡事城服务)。(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乡村治理办、县行政服务中心)

97.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

(269)健全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探索跨区域、跨行业联调模式,及时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各类矛盾纠纷。(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信访局、县司法局等)

(270)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线上线下联动、网络实体互补,全面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信访局、县司法局等)

(271)加强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基层民主协商组织,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工作,畅通反映社情民意的“主渠道”。(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政协办等)

98.加强社会组织引导和管理

(272)深化“街乡共治”“乡贤参治”,畅通社会组织和各类主体参与社会治理制度化渠道,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培育管理和动态赋权机制,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社会组织自我监督管理、承接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民政局等)

九、统筹发展与安全,迈向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和

(一)坚决捍卫政治安全

99.深化维护政治安全工作机制。

(273)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首位,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公安局等)

(274)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斗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网络社会综合治理,实施网络“瞭望哨”工程,做好宗教领域等重点阵地的稳定工作。(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

(275)提升动态防控水平,加快构建公开与秘密、网上与网下、人力与技术相结合的风险预警机制,全面加强信息监测、情报收集、专案侦察、重点人员核查,及时洞察政治领域、意识形态领域、社会领域等重大风险。(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等等)

100.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

(276)加强国家安全宣教阵地建设,发挥互联网优势,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为契机,积极开展国家安全普法活动,涵养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融媒体中心等)

(277)深入开展保密法律法规学习,完善保密管理制度,坚决维护国家秘密安全。(牵头单位:县委办)

101.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278)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加强现代人民防空建设,持续做好“双拥”工作,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全面提升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水平,让履行国防义务、支援国防建设成为全民共识,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的氛围。(牵头单位:县国动委;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79)坚持从军地现实需求出发,加强应急处突、抢险安防特种专业培训和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强化对部队兵力输送、应急机动的过境保障,提升国防科技能力。(牵头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科技局)

(280)推进军民融合,以促进军民技术双向交流、双向转换为重点推进科技输出“通融”,鼓励优势制造业军民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二)全面加强经济安全

102.防范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

(281)严控法定限额内政府债务风险和隐性政府债务风险,合理确定政府债务限额,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金融发展中心)

(282)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通过盘活各类资金资产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国资办、县金融发展中心)

(283)加强金融统计数据监测,加强打击金融违法犯罪专门力量建设,组织开展针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假币、地下钱庄、银行卡犯罪等系列专项行动,全力维护经济金融安全。(牵头单位:县金融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人行云和支行)

103.加强重要农产品的供给保障和战略储备

(284)处理好农产品供给保障的常态与应急、政府与市场、生产者与消费者、当前与长远等关系,实现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风险治理的统一协调和机制化。加强和完善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制度政策,不断强化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物质基础与能力体系。(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85)加强和完善重要农产品储备体系建设,把重要农产品和饲料农资纳入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完善品种结构,健全物流体系,创新配送机制,建立高效安全可控的农产品应急供给保障体系。(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

104.加强城市安全保障

(286)坚决维护水利、电力、供水、油气、交通、通信、网络、金融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供电公司、县发改局、县经商局、县交通运输局、人行云和支行等)

(287)进一步健全重大基础设施维护资金保障制度,结合排查情况加大资金投入,确保重大基础设施维护所需资金。(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三)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105.加快构建应急管理体系

(288)加快建立形成全天候、系统性、现代化的运行应急管理体系。加强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健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强化风险预警分级管理。(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气象局、县水利局等)

(289)推进城乡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全县应急救灾储备库建设。(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290)健全应急处置和救援体系,加强应急专业队伍建设,组建综合性常备风险救援骨干力量。编制完善突发灾害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广泛开展应急防灾宣传教育。(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供电公司等)

106.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29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领域各部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任务清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全县各单位)

(292)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积极应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防控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大数据中心等)

107.强化食药品安全监管

(293)建立和完善“三品一标”认证监管和补贴奖励机制,稳步扩大“三品一标”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积极探索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的有效模式,引导生产经营主体规范开具和使用合格证。(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发展中心)

(294)开展农兽药残留和非法添加物质、水产品专项整治活动,持续在高风险食品和大宗消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体系检查。(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95)加强药品零售、使用日常监督检查,加快推进“互联网+药店”建设。(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医保局)

(296)建立健全食药品追溯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严厉打击食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四)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108.全面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297)持续整治黄赌毒,坚决防范和打击暴力恐怖、黑恶势力和新型网络犯罪,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加强巡特警力量建设,健全网格巡控、空地联勤、快速响应机制,全面推广专业化处警、常态化巡防等警务机制。强化“三色”管控,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109.建立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

(298)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滚动式”“地毯式”排查,严密防范“民转刑”案件,推动属地落实清单式管理、销号制整改,最大限度减存量、控增量、防质变。(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299)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格局,推进交通安全隐患动态“清零”,确保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110.加强智慧安防体系建设

(300)深化“云上公安、智慧警务”大数据应用,以全域智能化为方向,持续迭代升级智慧警务综合平台。巩固提升部门数据融合共享机制,进一步做大移动数据池、人脸数据池、社区数据池、企业数据池、基础警务数据池,完善“视频监控、网络围栏、电子围栏”三道智能防线,提升社会治安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防控水平。(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大数据中心)

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凝聚建设高水平现代化和“重要窗口”强大合力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301)推动全县上下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和意识形态责任制。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实施“组织力提升工程”。落实好干部标准,推进“五强”领导班子建设,健全干部成长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建成综合集成、横向衔接、纵向贯通的选人用人工作闭环体系。(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全县各单位)

(302)发挥党校阵地作用,加强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教育培养,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牵头单位:县委党校)

(303)强化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

(二)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

(304)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制度。(牵头单位:县人大办)

(305)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支持人民政协深入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工作。(牵头单位:县政协办;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

(306)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健全同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沟通联络机制,加快民族、宗教、侨务、台务事业发展。(牵头单位:县委统战部)

(307)加强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等)

(308)加强基层民主建设,保障公民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牵头单位:县人大办)

(三)加强法治云和建设

(309)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决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310)全面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311)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构建协同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牵头单位:县委办)

(312)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创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高效廉洁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加强政务公开力度,提高政府公信力。(牵头单位:县府办)

(四)深化风清云和建设

(313)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坚持和完善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

(314)突出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化清廉共建,落实“四责协同”机制,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发挥“四项监督”作用,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重点领域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容错纠错、澄清正名等机制,促进“两个担当”良性互动。(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

(五)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315)科学制定“十四五”规划,加快形成以“十四五”规划纲要为总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为支撑,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316)围绕“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方向和总体要求,科学分解五年规划目标任务,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管理,强化规划实施的年度监测和中期评估,确保规划目标全面如期实现。(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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