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403/2020-27590 | 主题分类: |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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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0-05-06 |
文号: | 云教技〔2020〕3号 |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关于加强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促进我县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和深度应用,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组织开展之江汇教育广场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应用活动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20〕19号)和《丽水市教育技术中心关于组织开展丽水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2020年度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应用活动的通知》(丽教技中心〔2020〕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之江汇教育广场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应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目标
按照“普及应用、融合创新、示范推广”的原则,以“促进在线课程跨域共享”为主题,培育一批空间创新教育教学方式的典型应用,加快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创新,推动实现“一人一空间,人人用空间”,推进“互联网+教育”新生态的构建。
二、 活动对象
之江汇教育广场教师、学生和机构用户。
三、 活动内容
1.省级精品教学空间
教师利用个人空间开展备课、教学活动组织、作业指导、辅导答疑、学情分析、网络研修等教育教学活动。基本要求:
——体现教师教学特色,利用空间开展教学创新、在线教研或教学活动的拓展延伸等;
——参与2019学年网络同步课程建设和应用;
——根据学习实效开展空间网络学分评定和优秀学习空间推荐,完成结课;
——提炼形成基于网络同步课程的空间应用案例,在个人空间置顶发布,不少于2500字。
具体评价指标详见《省级精品教学空间评价指标》(附件3)。网络同步课程建设要求详见《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组织申报2019学年网络同步课程的通知》(浙教技〔2019〕113号)。
2.市级优秀教学空间
教师利用空间开展教学创新、在线教研或教学活动的拓展延伸,体现教师教学特色。具体评价指标详见《市级优秀学习空间评价指标》(附件4)
3.优秀学习空间
学生参与2019学年网络同步课程学习,通过空间与授课教师、学伴进行学习互动。系统根据学生课程学习完成情况给予网络学分,课程授课教师可在此基础上对优秀学生赋予一定网络学分。基本要求:
——学习空间作为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化学习的重要载体,体现个人特色;
——完成至少1门网络同步课程学习;
——获得不少于3个网络学分;
——结合网络学习经历和体会,以“我的网络学习空间故事”为主题写1篇学习体会在个人展示空间置顶发布,不少于300字。
4.空间应用优秀学校
学校为师生营造泛在网络学习环境,创新应用空间促进教育教学、管理评价、教师专业发展,组织和指导教师积极、系统开展网络同步课程建设,引导学生按需选修网络课程,促进网络课程在校际间传播交流。基本要求:
——学校空间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和特色,形成空间普及应用的方案;
——学校积极探索网络学习空间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如通过网络学习空间和物理空间相结合拓展教学活动空间,利用空间开展项目式学习、研究性学习等创新教与学方式,利用空间创新家校沟通、教学管理和评价等,形成特色化应用经验,以信息化方式破解教育教学难点;
——校长带头开展网络学习空间的建设与应用;
——完成全体教师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培训,空间应用覆盖全体师生,教师活跃空间比率不低于70%,至少1位教师加入县(市、区)级及以上空间应用推广讲师团;
——开设至少1门具有区域影响力的2019学年网络同步课程,并在本校形成常态化使用。至少有1门课程拥有不少于200位网络学员,其中校外学习者不少于100位;
——提炼形成1个学校网络学习空间融合创新应用典型案例,在学校空间置顶发布,不少于2500字。
四、 组织实施
1.建设应用和申报
各校要积极开展各类空间建设应用的培训指导工作,确保网络空间建设质量与应用实效,2019学年网络同步课程结课工作要求在2020年7月底前完成。
空间应用优秀学校和省精品教学空间、市级优秀教学空间的申报须使用师训账号登录智慧评审平台,在线提交《之江汇教育广场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信息登记表》(附件1),提交截止日期6月底。
2.县级评审推荐
各中小学积极开展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请于6月底前将《之江汇教育广场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及纸质盖章文件报送至县教育装备办,并在智慧评审平台(操作手册详见附件5)完成参赛空间的上报。县教育装备办汇总各校参评空间后进行县级评审,评出县级优秀教师空间、优秀学习空间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择优推送到省、市级参评。各校具体申报名额分配如下表:
序号 | 学校 | 空间应用优秀学校(个) | 优秀教学空间(个) | 优秀学习空间(个) | 备注 |
1 | 云和中学 | 10 | 5 | ||
2 | 县职技校 | 10 | 5 | ||
3 | 云和二中 | 1 | 10 | 5 | |
4 | 云和三中 | 1 | 10 | 5 | |
5 | 文元育英初中 | 1 | 10 | 3 | |
6 | 梅源中学 | 1 | 10 | 3 | |
7 | 县实验小学 | 1 | 10 | 5 | |
8 | 江滨实验小学 | 1 | 10 | 5 | |
9 | 城西小学 | 1 | 10 | 5 | |
10 | 古坊小学 | 1 | 10 | 5 | |
11 | 文元育英小学 | 1 | 5 | 3 | |
12 | 崇头镇小 | 5 | 2 | ||
13 | 石塘镇小 | 2 | |||
14 | 赤石乡小 | 2 | |||
15 | 安溪乡小 | 2 | |||
16 | 黄源小学 | 2 | |||
17 | 朱村小学 | 2 | |||
18 | 云坛小学 | 2 | |||
合计 | 9 | 122 | 51 |
五、活动要求
1.各校要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要求,将网络学习空间作为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的关键抓手,创新教学方式、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2.各校要充分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教育教学实际,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全面开展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应用工作。
3.各校要加强经验总结和提炼,注重典型培育和推广,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以点带面作用。
联系人:叶森,严慧靖;联系电话:555128,555129。
附件:1.之江汇教育广场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信息登记表
2.之江汇教育广场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推荐 汇总表
3.省级精品教学空间评价指标
4.市级优秀学习空间评价指标
5.之江汇教育广场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应用活动材料 上报操作指南
云和县教育局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