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358/2021-27168 | 主题分类: | 农业 |
---|---|---|---|
发布机构: | 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1-01-25 |
文号: | 云农〔2021〕12号 |
各乡镇(街道)农业公共服务中心、财政办: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 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农计发〔2018〕16 号)及《云和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云和县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发〔2018〕94号)等文件精神,我县认真组织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积极引导农户购买先进适用农机具,取得了显著成效。经乡镇(街道)核实,并与2021年1月4日-1月23日在云和县政府网公示,现公示期满无异议,经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现将云和县2020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13.98万元拨付给你们。今年第三批补贴机具562台,购机总额406.266万元,享受中央补贴资金113.68万元,省级补贴资金0.21万元,县级补贴资金0.09万元。本批次中央补贴资金从《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9〕66号文件中列支63.23万元,从《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72号文件中列支50.45万元;省级补贴资金从《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57号文件中列支0.21万元;县补资金从农业政策兑现专项经费中列支0.09万元。其中93.225万元补贴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通过数字财政—乡镇公共财政信息管理系统拨付给相应的购机户;另有20.755万元补贴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直接通过银行拨付给相应的经营组织。
注:该批农机购置补贴截止到2021年1月4日已核实的机具
附件:云和县2020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表
云和县农业农村局 云和县财政局
2021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云和县2020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