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文旅系统2021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002655342/2021-26864 发布机构: 县文旅局 发布时间: 2021-05-31 15:45:56

文号: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图解链接:点击查看图解
其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其他解读


一、云和县文旅系统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组织拟订相关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广电、旅游、体育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融合发展和体制机制改革。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正确导向,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组织、协调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和体育活动。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推进全县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4.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体育公共服务建设,指导全县重点及基层文化和旅游体育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5.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文化艺术、文博、广电、旅游和体育人才队伍建设。

6.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县文化、广电、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利用和投资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全县重点旅游区域、旅游产品、旅游目的地、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指导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发展。

7.拟订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广电旅游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广电旅游体育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全县生态休闲养生经济的发展。协调推进全域 5A 建设和旅游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投资管理工作。

8.制定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指导推动文化和旅游企业质量管理与品牌培育,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9.指导、管理全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县性文化和旅游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10.指导、协调全县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文化遗产项目的推荐、申报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县文物保护工程和考古项目的实施。负责文物和博物馆监督管理。

11.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落实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监管。监管、审查全
县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全县
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12.组织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负责监督管理体育经营活动。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检查。负责体育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规模体育活动和体育系统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负责县级体育社会组织的业务监管,管理健身气功。

13.指导监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协调全县性、跨区域的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重大案件的查处,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承担县本级并指导、监督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政许可工作。指导全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行业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文化和广电旅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工作导向,深化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实施文化精品战略,持续推进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大力实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加快推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融合发展,努力使文化、旅游、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文化旅游
体育产业更加壮大,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文化创造力传
播力影响力显著增强。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云和县文旅系统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云和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局属云和县文化馆、局属云和县图书馆、局属云和县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和局属云和县文物保护中心预算。

    二、文旅系统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文旅系统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云和县文旅系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云和县文旅系统2021年收支总预算86355687.66元。

(二)关于文旅系统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云和县文旅系统2021年收入预算86355687.6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723866.15元,占46%;政府性基金收入24130000元,占27.94%;上年结转结余22501821.51元,占26.06%。
  (三)关于云和县文旅系统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云和县文旅系统2021年支出预算86355687.66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822401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3337.11、卫生健康支出1073292.64、住房保障支出1115712、其他支出24499332.01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4562868.37元,占16.86%;日常公用支出1311197.78元,占1.52%;项目支出70481621.51元,占81.62%。

(四)关于云和县文旅系统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云和县文旅系统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3853866.15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723866.15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4130000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609152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3337.11、卫生健康支出1073292.64、住房保障支出1115712、其他支出24130000

(五)关于云和县文旅系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云和县文旅系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723866.15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22571317.68元,主要是云和县旅游专项资金纳入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36091524.4元,占90.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443337.11元,占3.64%;卫生健康支出(类)1073292.64元,2.7%;住房保障支出(类)1115712元,占2.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3485638.4元,主要用于我系统的基本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28000元,主要用于我系统日常工作开支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3072017.26元,主要用于图书馆的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7016479.48元,主要用于我系统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720000元,主要用于我县大型节庆活动举办等经费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1791227.25元,主要用于我县文旅市场费用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350000元,主要用于文旅宣传用品、文旅宣传活动等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13144110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项目等其他费用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500000元,主要用于我县文物保护等费用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1080974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中心文物方面的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48000元,主要用于我系统小型体育活动费用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训练(项)80000元,主要用于体育训练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400000元,主要用于体育场馆、田径场、游泳馆等维修及水电支出等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3470078.01元,主要用于举办我县大型体育赛事、体育协会补助、体育业态奖补等支出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605000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它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108元,主要用于我系统离休干部待遇发放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28152.74元,主要用于实施机关养老制度由我系统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14076.37元,主要用于实施机关养老制度由我系统为干部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51797.3元,主要用于我系统下属行政参公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721495.34元,主要用于我系统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115712元,主要用于我系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云和县文旅系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云和县文旅系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874066.15元,其中:

人员经费14562868.3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311197.7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差旅费、医疗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关于云和县文旅系统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云和县文旅系统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4130000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20730000元,主要是新增旅游专项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其他支出(类)24130000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事务20000000元,主要用于全县旅游宣传、涉旅项目奖补、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

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事务4130000元,主要用于体育赛事举办、体育项目补助等支出

(八)关于云和县文旅系统2021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云和县文旅系统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88700元,2020年执行数增加38595.9元,增长15.43%,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县外事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23900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5.27%。主要用于接待兄弟县市文旅交流接待、文旅招商接待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好转,文旅公务交流逐步正常,较2020年频繁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4800,比上年执行数下降9.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4800元,主要用于云和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云和县文物保护中心、云和县图书馆外出公务交流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提倡绿色出行,公务使用率降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云和县文旅系统云和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本级、云和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等2家行政单位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46273.87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098.53元,增长0.17%,主要是执法队单位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云和县文旅系统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66034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78945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481400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云和县文旅系统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云和县文旅系统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单个预算项目资金2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每个单位至少填报2个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20000元。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5.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文旅系统预算公开.zip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