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财政局2020年度脱贫攻坚
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方案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强化扶贫资金监管的决策部署,从严管理财政扶贫资金,切实履行扶贫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始终保持扶贫资金监管高压态势,形成权责清晰、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责任共担的扶贫资金监管机制。我局决定成立检查组,开展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监督专项检查,为提高检查成效,制定本检查方案。
一、检查目标
确保财政扶贫资金精准高效使用,确保中央和省各项扶贫政策真正落实,使困难群众能切实享受国家的扶贫政策,严肃查处扶贫资金管理中的违法违规问题。
二、检查对象及检查内容
此次检查对象为2020年度扶贫资金,支出内容为:易地搬迁、光伏小康工程、产业增收项目、小型公益基础设施项目、扶贫小额贷款贴息、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雨露计划”补助、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扶贫项目管理费等。
三、时间安排及检查要求
检查工作从2021年5月开始至7月结束。各有关单位于5月15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报告上报至县财政局。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要边查边督促整改,明确整改责任并及时整改纠正,对违纪违法问题要严肃处理问责,依法处理处罚或及时移送有关部门进行追责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要求
检查人员要坚持依法依规开展检查,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维护财政监督的良好形象。
(二)落实保密措施
未经批准,所有参检人员不得在网站上发布有关检查的信息,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不得擅自对外透露任何有关本次检查的情况和信息,不得将检查接触到的资料、信息用于检查以外的目的。
(三)提高检查质量
检查组要切实依法行政,严格履行检查程序,有效控制风险,切实提高检查质量。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财政检查工作办法》、《浙江省财政检查工作实施办法》、《浙江省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纪律》等有关规定,执行检查工作程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核实,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凿;现场检查结束,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云和县财政局
2021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