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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2020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产业兴旺政策26条(修订)政策兑现奖励资金(森林康养)的公示
作者:  来源: 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责任编辑: 朱梅丽  发布时间: 2021-03-22 09:39:48 浏览量:

根据丽水市林业局《关于下达森林康养丽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任务的通知》(丽林〔2018〕84号)、《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森林康养基地、森林康养特色村命名名单的通知》和《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产业兴旺政策26条(修订)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62号)等文件的相关政策,现对被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命名为森林康养基地、森林康养特色村的单位奖励进行公示(清单附后),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公示期:2021年3月22日起至3月28日止。

联系单位:云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578-5122529  15268771296(581296)

联系人:余佩伦

 

云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2021年3月22日

 

     云和县实施丽水森林康养三年行动方案工作奖励清单(2020年)

序号

建设单位

建设任务

奖励资金

1

石塘镇长汀村

森林康养特色村

2万元

2

赤石乡赤石村

森林康养特色村

2万元

3

崇头镇梅竹村

森林康养特色村

2万元

4

云和县林场

森林康养基地

2万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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