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云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全面依法治国新常态,围绕全县、全局中心工作,扎实履行《2020 年云和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0 年法治云和建设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职责,纵深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0年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党的领导,夯实法治建设组织保障
1.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一把手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层层抓落实工作机制,局党组书记、局长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问题过问、重点环节协调、重要任务督办;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局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局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2.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督导考核。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政策文件,结合《2020 年云和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0 年法治云和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制定了《2020年云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法治建设工作重点任务分解》,于7月份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我局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有关内容纳入年终对局机关科室中队的年终考核指标,切实用好考核指挥棒,真正将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3.落实法治建设报告制度。全面总结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形成《云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报告》,于2020年1月向县政府报告并在门户网站上公开。
(二)规范决策机制,提高依法行政决策水平
1.做好立法征求意见反馈工作。今年以来,我局积极配合对《丽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丽水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草案)》《丽水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草案)》《丽水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规定(草案)》以及《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等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调研工作,认真审阅草案进行审阅,及时报送修改意见建议,并积极配合参加立法座谈、调研活动。
2.抓好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认真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按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根据县司法局要求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发布了《云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今年以来,共制定规范性文件5份(均为代拟),《云和县违法建筑处置办法》(云政办发〔2020〕002号)《关于实施活禽集中屠宰“杀白上市”的通告》(云政通〔2020〕1号)《关于云和县城区内禁止饲养家禽的通告》(云政通〔2020〕3号)《关于规范设置临时便民摊点的通告》(云政通〔2020〕5号)《关于公布<云和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告》([2020]第6号)》。从立项、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到提交县政府发文,均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进行。三是积极采纳合法性审查意见。以上规范性文件按程序报送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共收到审查意见书5份9条,均积极采纳纠正。
3.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制定公布了《云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坚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100%覆盖,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100%覆盖。如代县政府草拟《云和县违法建筑处置办法》《关于实施活禽集中屠宰“杀白上市”的通告》以及局规范性文件《云和县临时便民摊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采取召开专家论证会、座谈会、网络发布、征求部门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建议,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累计召开专家研讨会4次,通过微信、门户网站等公开征求公众意见6次,征集意见60余条。
4.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和审查工作。加强订立合同各个环节的把关,严格遵守合同审核流程。法制科及法律顾问进一步加强合同法律风险审核,合同起草业务科室积极做好合同档案管理工作。今年我局签订行政合同5个,无重大行政机关合同,合同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良好,无合同纠纷产生。
5.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律师驻队制度。建立了驻队律师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刘晓林和罗海燕,明确法律顾问的职责,切实开展顾问律师年度考核工作,及时在“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录入聘用信息、履职记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执法纠纷处理、重大决策决定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履行职责,控制法律风险。今年以来,驻队律师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5次、参与处理信访事务5次,参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11次,参与重大行政决策2次,参与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把关10次,参与专题法律学习会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8次,参与其他涉法事务21次。于2020年12月1日续签了《驻队律师合同》。
(三)聚焦重点工作,提升法治建设执法成效
1.顺利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省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于11月底前完成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工作,县政府发文公布了《云和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到位率达到100%;我局与13个职能部门完成《行政执法事项划转协定书》签订,调整并落实了监管事项、处罚事项、职责边界“三张清单”;严格执行《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统一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规定,制定《云和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实施方案》《云和县常态化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确保改革后执法工作有序运行。
2.改进和优化行政执法方式。一是结合我县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参照《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事项目录清单》《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涉企案件“首违不罚”清单(试行)》规定,探索办理了对企业、个体经营轻微违法行为实行告知、承诺、责令改正的“免罚案件”16起;二是今年7月,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与联合县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联合开展了民宿餐饮服务企业 “综合查一次”监管执法行动,执法检查覆盖了油烟净化设施设置、餐饮污水处理排放、餐厨垃圾处置、卫生秩序、工商登记注册情况等多个事项,初次实现了26家餐饮行业“综合体检”;三是推行“非现场执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柔性执法”等新型模式,办理非现场执法案件2起,通过说理性执法、参与文明劝导达到教育目的。
3.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推广使用“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系统”和“浙政钉-掌上执法”,我县使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完成日常执法检查445件;使用“浙江省综合执法办案系统”立案查处市容环卫管理、工商管理等5类242件案件,罚没款合计55.33万元,有效增强执法工作规范化、透明化,做到全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和案件结果及时公开。同时,逐步完善公示内容,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站公示了我局行政处罚职权、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在办公场所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行政执法流程和救济渠道,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主动公开执法辅助人员信息等。二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修订了《云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0修订)》,公布了《重大法制审核事项清单》,明确局法制科和局案审委职责,规范了审核内容和流程。我局所有一般程序案件均经过法制审核,今年共有36起重大案件提交局案审委审查,并报县司法局备案。三是严格按照《浙江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试行)》的要求,对执法过程进行文字、照片、视频等方式进行全纪录。强化装备配备,设置专门的办案室安装摄像头,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过程进行记录,实现行政执法过程的“留痕”。目前我局共有正常使用执法记录仪52台、数据采集站1个,要求所有一线执法人员在外出巡查、执法全过程佩带和使用执法记录仪,按照《云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保管全过程记录资料。
4.落实行政权力监督。一是自觉接受行政执法监督,在行政处罚过程和执法文书中切实履行行政复议救济权力告知义务,今年无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积极配合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收到关于违建强制拆除程序的《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1份,及时完成整改。认真开展行政处罚案件评查,组织案卷抽查评比2次,整改不规范案卷5卷。二是自觉接受检察监督。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收到关于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管理的检察建议书1分,及时完成整改回复。三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分级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为规范信访秩序,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在处理信访案件中做到有访必受、有受必处、有处必果、有果必回。2020年1至12月共处理信访投诉280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四)深入学法用法,推进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化
1.丰富普法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原则,不断丰富宣传方式。一是将常态化普法与集中宣传相结合,依托电视、横幅、“云和城管执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综合执法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以通俗易懂的文字结合图片,在微信公众号上推送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案例、以案释法,提高公众的法律素养和对执法工作的支持和理解。二是开展法制主题宣传教育“两进”活动。4月份,开展了以“农民建房违建处置”为主题的“普法进社区”活动,向社区干部、群众宣传讲解了《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浙江省“三改一拆”行动违法建筑处理实施意见》和2020年1月发文施行的《云和县违法建筑处置办法》等相关法规政策。9月初开展了“开学法治第一课——城管进校园、文明伴成长”主题宣教活动,通过卡通、漫画式的课件以及日常执法工作照片向在校中学生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丽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丽水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以及等流动摊贩、违章停车、活禽交易、秸秆焚烧、油烟直排等违法行为的危害。三是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根据全县年度普法清单,开展新颁布的地方性法规、“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年”、“防控疫情法治同行”、“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
2.着力学法培训,提升全员法治能力。一是严格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考试学习、集体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全年,局班子“带头学”开展党内法规专题学习8次,科室中队组织干部集中学习执法业务性法律法规12学时,顾问律师开展中队“一线走访指导”培训8次,开展全局干部参加法律知识考试2次,切实提高干部守法学法能力。二是认真抓好执法证件申领、换证等相关工作,按照省、市的规定组织好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我局应当具备行政执法资格37人、已取得执法证37人,持证率100%。同时,制定了《云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协管员管理办法》,做好执法辅助人员的管理。三是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向市局编制报送违法典型案例2个、“教科书式执法”案例2个、以案释法4个。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随着综合体制改革的进行,综合执法局的职能不断增加,涉及执法事项较多,内容庞杂。且因缺乏法律专业人才、编制不到位等因素,目前我局执法人员力量较薄弱,难以承担太多的执法任务,执法人员急需系统性培训。
2.“三项制度”落实不够深入、具体、全面:例如由于执法力量不足,执法取证的调查询问过程音像记录存在困难,音像记录的规范管理存在困难。特别是一线队员对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和资料存储意识方面有待加强。虽然目前我局已购置了专业的后台存储终端 ,但使用效果不理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开展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专业培训,照书本靠经验审核的多,需要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等等。
3.关于“试行一支队伍执法”的问题,前期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在全县10个乡镇(街道)设立了执法中队,同时各执法中队均接受派驻地乡镇(街道)的统一指挥。但下步该如何改革,由我局牵头难度太大,望上级部门加强指导。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履职情况
2020年,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中队主要负责人严格依法办事,坚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决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带领全局人员坚决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原则、恪守规矩,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金钱观,时刻警醒,防微杜渐,坚决抵制腐朽堕落思想,坚决反对不良风气,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以实际行动,当好表率。
四、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总结经验和不足,按照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立足实际,以强化依法履职、强化规范执法、强化案件查办、强化人才培养、强化宣传培训、强化执法监督等“六个强化”作为重要着力点,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大综合、一体化”。
一是强化依法履职。继续严格落实一把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发挥好“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将法治建设工作始终摆在“关键位置”。
二是强化规范执法。推进“教科书式执法”,进一步明确现场执法基本行为标准,制定现场处置工作流程,达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智慧执法”的要求。加强对乡镇(街道)执法中队、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规范执法检查、立案、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和行为。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全程留痕、可追溯、可追责。
三是强化案件查办。全面落实中队案件查办主体责任,明确机关法制审核指导职责,建立健全中队自裁案件的查办审核决定程序,细化落实立案、调查、审核、决定、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审核把关责任,规范执法程序,规范集体讨论,实行案件质量管控,全面推进依法履职尽责。
四是强化人才培养。加强全局法制科力量配备,安排业务骨干参加市级法制业务轮训,逐步提高案件审核水平;建立健全执法办案能手培养工作机制,在中队广泛开展师徒结对办案工作模式,有效发挥业务骨干传帮带作用,加快挖掘、培养执法办案新秀。健全局案审委对重大执法案件联席会诊机制,吸纳办案能手的审核力量,在实战中提升中队法制审核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审核能力。
五是强化宣传培训。开展好执法实务微课堂,深入基层一线抓实业务培训,提高队伍实战水平;组织执法标兵评选,确保每年有一定比例新队员入选执法标兵。
六是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行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迫究制度,在履行审查审批、监督管理、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监管职责过程中造成过错责任的,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社会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