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4年度云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8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云和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栏”( www.yunhe.gov.cn)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云和县质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和县浮云路8号,邮编:323600,电话:5526607,电子邮箱:yhxzjjbgs@163.com)。
一、概述
2014年,云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力地提高了质监工作的透明度。
1.主动公开信息。严格对照主动公开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图,对本局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限时公开。同时,把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加大对主动公开信息的规范力度,提高规范主动公开的考评分值。
2.依法申请公开。制定依法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
3.加强保密审查。对各类文件进行定性,确定公开属性和保密级别等,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保证不发生泄密问题。全年无以保密为由、拒不履行公开义务的行为,全年未发生泄密现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权力清单公开情况
深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开展权力事项清理确认工作,共清理出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304项,根据统一要求,目前开展行政处罚等八类行政权力信息进行重新梳理和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的核对确认工作,并完成清理后权力事项的办理指南、运行流程、结果文件等详细信息梳理、审核工作,导入全省统一行政权力事项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4年1月1日以来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108条。其中政策文件9条,业务工作97条,人事信息2条,且全部在网上公布,全文电子化达100%。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主动公开信息分类:(1)机构设置、领导班子成员基本情况及分工、工作规则等机构职能类信息;(2)上级文件、部门文件等政策法规性文件;(3)“十二五”规划、全年工作总结等规划计划类文件;(4)行政许可、便民服务、财务预决算等业务工作;(5)工作动态。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主要采取以下途径公开:
1、云和县政府网;网址:http://www.yunhe.gov.cn/
2、《质量与安全》;《质量与安全》是我局宣传全县质监工作的重要形式之一,为开拓创新宣传思想工作,全年发送《质量与安全》共计5期,主动向上级单位、县有关单位和各乡镇政府及时公布质监工作动态。
3、行政审批中心电子信息屏、公开栏、服务窗口;充分发挥行政审批中心质监窗口的职能作用,让林农在办理申请事项的同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一)新闻发布工作的开展情况
无。
(二)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1. 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
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副局长林珊珊同志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具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
2.落实和制定相关制度
局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中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的内容、受理机构、受理程序、公开方式、监督渠道等,保障企业和群众可以方便地得到有关质监信息。
3.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2014年,我局组织安排全局干部学习《条例》,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关于质监部门的信息咨询均能得到满意答复。
4.通过多种宣传途径,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通过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群众普遍关心的焦点和热点问题,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在行政审批中心质监窗口电子屏上公布质监行政审批事项办证指南、质监法律法规等信息,利用质监窗口及时发布最新信息和工作动态等。
(三)运用新媒体开展信息发布情况
2014年以来,运用微博等新媒体发布各类信息共计16条,及时将涉及民生的工作内容进行公开发布。
(四)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1.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
局办公室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机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确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一)主动公开的范围: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4.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5.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6.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7.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8.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9.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0.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1.我局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领导分工、人事任免及联系方式等情况;
1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不予公开的范围:
1.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国家秘密被泄露的信息;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信息;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个人合法权益受损害的信息;
4.内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
5.与行政执法有关的,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危及他人人身权利的信息;
6.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除应主动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其他政府信息应该以依申请公开方式公开。
3.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
本单位制作的政府信息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公开。制作政府信息在提交领导审批前,应进行保密审查并明确公开方式,同时在发文稿纸上注明。
大力推进我局电子政务建设,强化政府网站的支撑保障作用,将政府信息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还通过政府公报、微博等媒体进行公开。
4.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
5.强化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
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6.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考评监督和责任追究
切实履行职责,按照《条例》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和政风、行风评议,对违反《条例》的严重行为,要进行通报和问责,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4年底,我局尚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4年底,我局没有收费和减免等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4年底,我局没有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没有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信息更新速度和互动能力有待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我局将按照县委、政府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一是加强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实质;二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挖深度,拓广度,再作延伸;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继续及时、正确公布政府信息,提高民众对质监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二)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0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单位负责人:武燚 审核人:禇移淇 填报人:孙佳平
联系电话:5526607 填报日期:2014.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