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有关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省财政厅、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县预算管理实际,现就编制2021年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简化优化流程,提高预算编审的效率和质量,推进部门整体绩效预算改革,强化全面绩效管理,坚持过“紧日子”,压减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为我县高质量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二、编制原则
(一)量入为出,量力而行。预算编制保持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一致,与单位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县级财力相适应。
(二)压减一般,突出重点。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一般性项目支出原则上按2020年年初预算数压减10%,新增项目不得用于非刚性、非急需项目支出,公用经费预算定额压减10%。
(三)科学精准,强化绩效。按年度所有因素和事项的轻重缓急测算每一项支出需求,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盘活存量资金,加大统筹力度,确保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规范透明,硬化约束。夯实预算公开基础,规范预算编制,推进基本支出预算标准化,增强财政资金分配透明度,加快预算批复。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年中原则上不再追加。
三、主要改革内容
(一)编准编实全口径政府预算
加强财税收支形势分析,密切关注财税改革动向,重点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减税降费、中美贸易摩擦、房地产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精准测算地方可用财力,稳妥确定四本预算收支盘子,提高年初预算精准度和年终预算执行率。坚持“三保”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支出不留缺口。
(二)继续完善基本支出定额,细化支出预算
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根据预算管理改革要求,继续做实基本支出。积极探索公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逐步厘清日常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的边界。继续细化支出预算,基本支出按其功能分类编列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编列到款。
强化控制数审核。各单位在“一上”申报项目时,要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内合理编制项目预算。审核重点为项目内容是否细化,项目依据是否充分,计算是否准确。项目支出中用于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用于机构正常运转且可统筹使用的项目资金纳入日常业务经费管理。
统筹管理项目库。项目资金早落实、早安排,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项目库管理,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动态调整项目库,对条件成熟需要纳入的项目,按轻重缓急排序纳入项目库。细化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对跨年度实施的项目,要编制分年度项目预算,逐年纳入部门预算。
(三)加强预算资金执行率管理
完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通报机制。预算执行率通报每次排名后10位,且低于序时进度的单位,每次扣减下年度公用经费额度1%,扣满5%为止。2020年1-11月份单位预算执行率排名后10名且在80%-91%之间的(不含91%,下同),扣减下年度公用经费额度3%;在70%-80%之间的,扣减下年度公用经费额度5%;在60%-70%之间的,扣减下年度公用经费额度8%;在60%以下的,扣减下年度公用经费额度10%。部门当年预算安排未使用完的县本级结余结转资金、结转2年以上的中央转移资金和结转1年以上的省转移支付结余结转资金,由财政部门在次年初统一收回财政统筹(即2020年的中央转移资金、省转移支付资金和县本级资金,分别于2023年初、2022年初、2021年初收回)。部门实体帐户结转2年以上的结余结转资金,部门应当在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60日内完成对结余资金的清理,并将清理结果上报财政部门,同时将实体帐户结余资金缴入国库。预算支出进度与预算项目安排相挂钩,2020年县本级预算执行率低于90%的预算单位,2021年县本级预算项目原则上按上年预算执行数控制总额。
(四)推进整体绩效预算编制改革
一是根据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按照全过程、全融合、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预算项目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除基本支出外,2021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中,单个预算项目资金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必须填报预算绩效目标,每个单位至少填报2个项目的绩效目标,即20万元以上的项目不足2个的,选择20万元以下重点项目填报;二是推进整体绩效预算编制。2021年选取民政局为试点单位,实行部门预算与部门整体绩效挂钩的总额包干模式,在预算总额内,按预算政策、规定和要求,编细、编实、编准部门整体绩效预算。
(五)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加大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力度,将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相挂钩。根据评价结果优、良、差三档,对评为优秀的部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上浮5%,评为差的下浮5%。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督促改进,对交叉重复、碎片化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在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和调整中的应用,未达成预期绩效的,视情予以削减或扣回。
四、2021年预算编制的具体要求
(一)编制范围。部门预算编制单位为与县财政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包括一级预算单位和二级预算单位。各部门、各单位要指定一个内设机构负责统一编报。一级预算单位同时对本部门所属二级单位各种资金的年度收支预算进行审核、汇总。
(二)编制方法
1.部门收入预算编制。单位的各项收入和结余资金必须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各单位要结合国家各项收费政策,根据本单位行使职能的需要及事业发展规划合理分析、预测可能取得的各项收入,完整、准确地填报。各单位应根据历年收入情况、上年决算情况和下一年度增减变动因素,合理预测2021年取得的非税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各项收入与以前年度实际取得收入情况出入较大的,要逐项说明原因。
2.部门支出预算编制。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预算编制原则,采用零基和综合预算方法编制2021年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优先保证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统筹财政性资金,综合平衡安排。
(1)基本支出预算。各单位按照“人员经费按实,公用经费按定额”的要求,进行计算、编制。人员经费应根据人力社保局、编办的基础资料进行整理,并按照人力社保局批复工资、津贴、补贴标准按实编制。公用经费、车辆运行经费(车改后保留)按定额标准进行编制,并细化到支出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
(2)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要积极贯彻县委、县政府的方针政策,在预算安排上要量力而行,并根据财力可能和轻重缓急的原则对项目支出进行排序。首先是要保证县委、县政府既定政策规划安排的项目资金;其次是要安排好经常性项目资金;第三是其他项目。对确需的新增项目,预算单位须提供预算项目书面报告(含申报项目预算材料)。
各部门要把专项资金清理整合作为重点工作,继续加大项目整合力度。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应于年初将提前下达省专款资金细化到具体项目,未细化的,原则上2021年度预算编制中不予考虑县本级新增项目(县委县政府的重点项目除外)。
(3)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
一是做实做全政府采购预算,凡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及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都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以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有关规定编制预算。二是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边界。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承接主体,不符合规定的主体不得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或者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三是强化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审。购买服务预算要应编尽编,并按要求填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应将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中所有需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按照资金来源、采购品目及数量金额详细列示,编制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各部门在编制“一上”预算草案时需按资金来源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在“二上”预算草案编制过程中,如政府采购预算所依据的项目支出取消或未列入部门预算,要相应调整政府采购项目和预算。各单位要确保年初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
(三)编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2021年预算编制实行“二上二下”程序,具体安排如下:
1.“一上”:各预算单位根据本通知编制本单位预算草案,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控制数,参照上年实际支出数,进行合理分配,报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形成“一上”预算建议,于2020年10月20日前将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报县财政局审核。
2.“一下”:县财政局对各单位的部门预算建议进行初步审核,按照县级财力和预算编制要求审核其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各预算单位对“一下”已审定的基本支出预算原则上不得修改。
3.“二上”:各单位根据财政下达的预算控制数,调整、补充和完善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细化到款级科目,提出 “二上” 建议草案,于“一下”后15日内报县财政局审核。
4.“二下”:年度预算草案经县人代会审议批准后20日内,由县财政局批复到各预算部门。
五、其他编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扎实做好本单位预算编制的各项工作,确保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二)各单位要按照预算编制格式和规范的编制方法,在合理测算的基础上,分别录入部门人员、部门收入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预算的各项数据要做到准确、可靠,确保预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云和县财政局
2020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