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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云和县财政局2020年会计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002654833/2020-23488     发布机构:云和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9-29 15: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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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云和县财政局2020年会计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和县财政局 

2020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和县财政局2020年会计监督 

检查实施方案 

为做好云和县202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目的 

(一)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财政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增强法治观念。 

(二)以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开展检查 。

(三)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各行政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管理规定、财务会计制度落实情况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促进规范管理。 

(四)查处会计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违法违规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加大中央八项规定和“三公”经费支出监督力度。 

二、检查范围及时限 

(一)检查对象。共4户,分别为:云和县总工会、云和县红十字会、云和县第三中学、云和县移民工作中心。 

(二)检查范围。201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及相关规定落实情况,必要时将追溯以前年度。 

三、检查时间 

从通知下发开始,10月底前结束。 

四、检查主要内容 

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和内部控制检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 

(一)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关注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组织是否健全,内控制度是否完善,内控制度是否执行到位等。 

(二)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情况。主要关注是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三)是否存在乱发津补贴、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培训费支出不规范、挪用资金、虚报预算支出、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会收支情况。工会账套的收支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五、组织实施 

本次检查由云和县财政监督局负责组织实施。 

六、相关工作要求 

(一)依法行政,加强检查流程控制。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检查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监督〔2017〕54号)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建立案件审理和专家咨询制度,控制行政风险。要切实加大对编制多套财务报表、偷漏税款、故意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等违规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确保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尺度统一。对不属于财政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应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二)严守纪律,落实八项规定要求。财政部门要严肃财经纪律,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浙江省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纪律》,加强对检查人员包括聘用人员的廉洁纪律教育,严格遵守各项检查纪律和廉政规定。检查人员对检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三)阳光执法,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实行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制度,加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曝光力度,与诚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切实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威慑力。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应在财政部门网站、报纸等相关媒体公开。 

(三)加强指导,明确被查单位责任。被查单位应当配合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和有关情况,不得拒绝、推托、藏匿、擅自销毁有关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会计资料。被查单位应为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云财监督[2020]12号:关于印发《云和县财政局2020年会计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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