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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深化简政放权,提高财政预算执行工作效率,根据《云和县财政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推行授权支付工作的通知》(云财预执〔2018〕5号)精神,参考各县市做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对授权支付额度和业务范围进行如下调整:
一、授权支付额度和业务范围调整为:除统发工资外,其他单笔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支出。统发工资支出,以及单笔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支出,采取直接支付方式。其他支付方式不变。
二、调整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起。
三、授权支付额度调整后,各预算单位要加强对财务支出的审核把关,严格遵循各项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管理,确保支出合法合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云和县财政局
2020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