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财政局 云和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2017-2020年度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
扶贫资金检查的查前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2017-2020年度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扶贫资金检查的通知》(云财监[2020]4号)文件要求,云和县财政局 云和县农业农村局决定组织开展2017-2020年度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扶贫资金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专项检查,了解和掌握2017-2020年4月期间,财政扶持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在申报评审、资金分配、管理及使用效益等情况,并对扶持资金在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研究提出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二、拟检查对象
使用和管理财政扶持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包括整合的专项资金)的有关单位,主要是县消薄办和县、乡镇(街道)各强村公司。
三、检查内容和重点
根据《云和县财政扶持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检查的内容和重点主要包括:
(一)对2017-2020年4月期间,省、市、县各级财政扶持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包括整合的专项资金)资金拨付与使用情况。有关单位是否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财政资金下达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拨付专项资金,以及对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单位是否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有无挪用、挤占、擅自改变或扩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等问题。
(二)财政扶持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绩效情况。项目单位是否完成申报资料中的建设任务目标,是否完成项目预期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三)县、乡镇(街道)各强村公司组织运转情况。
四、检查时间和方式
检查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至6月15日,完成现场检查和复核审理工作。检查工作由县财政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采取实地检查方式进行。
本公示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结束。公示期间,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财政局财政监督局反映公示项目相关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联系电话:0578-5129735,联系人:陈炜芳。联系地址:浙江省云和县中山路2号,邮编323600.
云和县财政局 云和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