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稳定和发展粮油产业,鼓励农民种粮积极性,巩固提升粮油产能,保障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根据《浙江省农业专班关于印发粮食生猪增产保供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农专班发〔2020〕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起草《云和县关于推进粮油生产的若干政策(试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0年7月7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许伟华
联系电话:0578-5530629
邮寄地址:云和县普光小区12栋1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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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0年7月7日
附件:《云和县关于推进粮油生产的若干政策(试行)》
云和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28日
云和县关于推进粮油生产的若干政策(试行)
为进一步稳定和发展粮油产业,鼓励农民种粮积极性,巩固提升粮油产能,保障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根据《浙江省农业专班关于印发粮食生猪增产保供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农专班发〔2020〕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一、提高粮油种植补助
1.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种植水稻连片面积达20亩(含20亩)以上的生产主体,给予每亩350元的补助;在粮食功能区外种植水稻连片面积达20亩(含20亩)以上的生产主体,给予每亩300元的补助。
2.对全年种植油菜面积达5亩(含5亩)以上的生产主体,给予每亩300元的补助。
3.对连片种植或复种旱粮5—50亩(含5亩)的生产主体,给予每亩200元的补助;对连片种植或复种旱粮50亩以上的生产主体,给予每亩300元的补助; “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面积达50亩(含50亩)以上的生产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150元的补助。
4、对耕地复耕还粮连片20亩(含20亩)以上,粮食功能区内每亩补助1000元,粮食功能区外每亩补助900元。5、为全面挖掘种粮潜力和梯田农耕传承,对于特殊规模种粮情况或“水稻+”等粮油农旅融合示范点,采取一事一议方法进行补助。
二、鼓励开展粮油种植专业化服务
对提供统一育秧、机插、机收、烘干和统防统治等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组织,给予政策支持。服务面积达100亩(含100亩)以上的,水稻集中育秧每亩补助100元、水稻机械化插秧每亩补助100元、病虫害统防统治(要求全程防治)每亩补助100元;水稻、油菜、旱粮机收服务每亩补助100元;统一烘干服务每吨补助100元。
三、继续执行金融保险倾斜政策
1.对种植粮食面积达50亩以上的生产主体,其符合条件的粮食生产贷款,按照年息3%的标准给予贴息。
2.对参加水稻政策性保险的生产主体,给予100%的保费补助。
四、严格执行稻谷最低收购价及“粮食订单”奖励政策。
1.严格执行省定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确保不出现农民“卖粮难”现象。
2.执行“粮食订单”奖励政策,对按订单向国有粮食收
储企业交售储备稻谷的生产主体,早稻谷每50公斤奖励30元,每亩最高奖励240元;晚稻谷每50公斤奖励20元,每亩最
高奖励180元。
本政策执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意见采纳情况:http://www.yunhe.gov.cn/art/2020/7/13/art_1229355511_590782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