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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1125000000/2020-21858 主题分类: 重大项目建设
发布机构: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11-17
文号: 云政办发〔2020〕72号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采真里”历史文化街区项目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 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20-11-17 11: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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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云和县“采真里”历史文化街区项目建设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和县“采真里”历史文化街区项目建设实施办法

一、总则

(一)为深入落实“老云和、新童话、真山水”城市规划理念,加快推进老云和“采真里”历史文化街区项目建设,传承保护历史文化和历史建筑,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发展城市旅游文化休闲产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老云和“采真里”历史文化街区项目规划范围约1平方公里,主要包括街区改造、基础设施提升、水系生态景观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和开发、新业态培育等内容,目标是高水平打造老云和特色的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新型城镇化样板县域历史文化街区开发和保护的样本。

(三)进街巷综合改造和水系改造提升,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丰富景区功能,形成集聚效应显著、文化底蕴深厚、建筑风格鲜明、基础设施完备、街区管理规范、拉动消费作用明显的特色历史文化街区。

通过对新华街重点区域建筑风貌集中改造,最大程度还原云和老城特有的建筑风貌,提升城市空间形象,形成“采真里”特色的城市景观,为远期改造提供样板和范例。深入推进业态调整和文化产业培育工作,积极组织实施历史文化展示工程,新华街核心区块招商等工作,初步形成住宿、餐饮、娱乐、乡土民俗文化表演等城市文化休闲业态。

二、组织机构

(四)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采真里”项目推进工作指挥部,主要负责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决策项目建设和业态培育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项目开发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五)“采真里”项目推进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采真里项目办公室),负责制定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政策处理等工作方案;负责项目推进、街区业态布局、招商引资、运营管理等相关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提出需要上报指挥部研究议定的重大事项等。

(六)云和县采真里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老云和“采真里”项目建设、资金筹集和运营管理。

三、项目建设

(七)规划区内列入政府投资计划的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项目建设由云和县采真里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资金由县财政保障。

(八)规划区内民房的改造采取申报配合改造或申报自主改造的方式进行。申报配合改造的,经采真里项目办公室同意后,由云和县采真里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户主应书面承诺无条件配合施工队进行项目施工,并在改造完成后签订工程竣工验收协议书;申报自主改造的,由户主依照法定程序向街道办事处及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同意,按照“采真里”项目规划的设计方案和预算的要求自行改造、规范施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改造并通过验收后,按项目核定单价或审计结果进行补助。项目外立面改造规划要与规划主管部门做好衔接。

(九)因街区招商引资、景观提升、业态培育的需要,对房屋改造后出现的局部房屋结构面积变化的,不进行房产证件面积更改调整,经属地街道和相关部门备案后不影响原有房屋合法证件办理过户、抵押等相关手续。

四、业态培育

(十)鼓励入驻业态:主题民宿、客栈类;特色酒吧、咖啡馆、茶吧等休闲餐饮类;个性化定制体验店及文化产业类;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丽水非物质文化遗产业态;其它能引领时尚潮流、业态发展,聚集人气,体验感强的业态。

具体业态或经营品种以“采真里”项目推进工作指挥部审定为准。

(十一)为保障“采真里”历史文化街区业态发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对规划区内国有资产经营采取长租政策。即经营主题民宿、客栈、大型餐饮、文化产业类等业态租期最长不超过15年,其他业态租期由“采真里”项目推进工作指挥部综合考虑确定。

(十二)对租用国有资产经营属鼓励类业态的,给予一定期限的房租补助优惠政策。租金优惠政策及缴纳方式:前五年为市场培育期,实行“三免两减半”的优惠政策。

(十三)鼓励规模和品牌发展:对营业面积达200平方米以上且实际装修改造投资总额达100万元以上的,装修改造后由云和县采真里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评定机构鉴定,房屋等级达到B级(含)以上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0元给予补助。

满足上述营业面积和投资规模条件属于引进世界500强的企业给予奖励人民币30万元,属于引进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华老字号的给予奖励人民币20万元。

补助和奖励资金从采真里历史文化街区业态培育专项资金中列支。

(十四)鼓励和支持规划区内沿街商户参与“采真里”项目建设的积极性。沿街商户积极配合街区改造、自愿对经营业态进行提升或转型的,经云和县采真里投资有限公司验收后,按每间店面第一自然间经营面积大小给予3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具体资金补助由云和县采真里投资有限公司制定实施细则予以落实,该补助资金从云和县采真里投资有限公司列支。

(十五)本办法中的经营面积以实际测量的建筑面积为准。

(十六)本办法未涵盖的、但适用上级及云和县现有扶持奖励政策的按相应文件规定执行,存在交叉重叠的按最高标准兑现扶持奖励资金,同一事项不得重复享受优惠扶持奖励政策。

申报年度内已获得其他补助资金的企业和个人,不再重复享受。

五、保障措施

(十七)“采真里”项目推进工作指挥部应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相关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严格执行“采真里”项目推进工作指挥部交办的工作任务,确保项目及时有序推进。

(十八)设立“采真里”历史文化街区业态培育专项资金。自2019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业态培育专项资金800万元,重点用于街区业态培育扶持。

(十九)规划区内的国有资产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经县国资委批准后,以划拨或出让形式注入云和县采真里投资有限公司,增强公司的融资能力和运营能力。

(二十)“采真里”项目推进工作指挥部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提出相关房屋土地资产征收方案,列入县政府年度征收计划。

(二十一)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各类资本参与“采真里”历史文化街区项目的建设与运营。支持云和县采真里投资有限公司发挥投融资主体作用,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等市场化方式有效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和渠道,补给项目建设资金缺口。

六、附则

(二十二)本办法自2020年11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云和县“采真里”历史文化街区项目建设实施办法》(云政办发〔2018〕164号)同时废止。


附件:“采真里”历史文化街区企业(个人)补助资金申请表   附件“采真里”历史文化街区企业(个人)补助金申请表.docx  云政办发〔2020〕072号(1).ce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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