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657/2019-19789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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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雾溪畲族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08-12 |
文号: | 雾政〔2019〕37号 |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委办〔2009〕138号)、《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2010〕37号)、《关于调整和完善乡镇(街道)内设机构设置加强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实施意见》(云委办发〔2015〕64号)、云编〔2017〕18号、丽人社〔2018〕1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双肩挑”人员岗位管理的补充通知》(云人社〔2018〕74号)、关于转发《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双肩挑”人员岗位管理的补充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雾溪畲族乡下属事业单位(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公共财政经济服务中心)岗位设置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机构编制情况。雾溪畲族乡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社会事务、农业农村、公共财政指导与服务工作,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0名。
2.正式在册人员情况。实有人数10人。其中管理人员3人;专业技术人员9人,其中双肩挑3人。
3.主体岗位情况。主体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100%。
二、拟设置岗位情况
1.岗位总量。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14个,其中管理岗位4个,专业技术岗位10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67%;其他岗位比例是管理岗位占33%。
2.管理岗位数量。总数4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33%。
3.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2%;七级岗位1个,占高级岗位比例100%。中级岗位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38%;其中八级岗位1个,占中级岗位比例25%;九级岗位2个,占中级岗位比例50%;十级岗位1个,占中级岗位比例25%。初级岗位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0%;其中十一级岗位2个,占初级岗位比例40%;十二级岗位3个,占初级岗位比例60%。
附件:1.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
2.机构编制部门相关文件。
云和县雾溪畲族乡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