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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4657/2019-19789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发布机构: 云和县雾溪畲族乡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08-12
文号: 雾政〔2019〕37号
云和县雾溪畲族乡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云和县雾溪畲族乡下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函
雾溪乡  来源: 雾溪畲族乡  责任编辑: 戴国峰  发布时间: 2019-08-14 22: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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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委办〔2009〕138号)、《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2010〕37号)、《关于调整和完善乡镇(街道)内设机构设置加强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实施意见》(云委办发〔2015〕64号)、云编〔2017〕18号、丽人社〔2018〕1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双肩挑”人员岗位管理的补充通知》(云人社〔2018〕74号)、关于转发《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双肩挑”人员岗位管理的补充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雾溪畲族乡下属事业单位(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公共财政经济服务中心)岗位设置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机构编制情况。雾溪畲族乡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社会事务、农业农村、公共财政指导与服务工作,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0名。

2.正式在册人员情况。实有人数10人。其中管理人员3人;专业技术人员9人,其中双肩挑3人。

3.主体岗位情况。主体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100%。

二、拟设置岗位情况    

1.岗位总量。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14个,其中管理岗位4个,专业技术岗位10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67%;其他岗位比例是管理岗位占33%。

2.管理岗位数量。总数4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33%。

3.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2%;七级岗位1个,占高级岗位比例100%。中级岗位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38%;其中八级岗位1个,占中级岗位比例25%;九级岗位2个,占中级岗位比例50%;十级岗位1个,占中级岗位比例25%。初级岗位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0%;其中十一级岗位2个,占初级岗位比例40%;十二级岗位3个,占初级岗位比例60%。

附件:1.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

2.机构编制部门相关文件。    

云和县雾溪畲族乡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2日  

 
 


附件:雾政〔2019〕37号.ce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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