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125000000/2019-03174 | 主题分类: | 土地,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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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9-07-15 |
《云和县城市改造(棚改)项目房屋征收推行“房票”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解读如下:
1.什么是“房票”?
答:“房票”分为“住宅房票”和“商业房票”两种类型。
“住宅房票”适用对象为云和县城市改造(棚改)项目征收住宅用途房屋的被征收人,是征收实施单位开具给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用于购买我县县域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售的房产或项目征收区块范围内限定均价普通商品住宅的购房凭证。
“商业房票”适用对象为云和县城市改造(棚改)项目征收商业用途房屋和“住改商”部分房屋的被征收人,是征收实施单位开具给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用于购买我县县域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售的商业用房或项目征收区块范围内限定均价商业用房的购房凭证。
2.为什么这次房屋征收要推行使用“房票”?
答:①对接争取中央和省棚改工作相关政策。
②满足群众就近就地安置的需求。
③更好保证房源品质。
3.“住宅房票”适用对象是?
答:适用对象为云和县城市改造(棚改)项目房屋征收按住宅用途进行补偿的被征收人。
4.“住宅房票”分类有几种?
答:“住宅房票”分为“不定向住宅房票”和“定向住宅房票”两种类型。
5.购买“住宅房票”有哪些优惠奖励?
答:①“住宅房票”系数奖励( “不定向住宅房票”奖励系数为20%、“定向住宅房票”奖励系数为15%)。
②购买“住宅房票临时安置奖”,每户1.5万元。
③“定向住宅房票”享受原区块限价商品住宅和限价车位优惠。
6.购买“住宅房票”有哪些优惠奖励?
答:“住宅房票”系数奖励( “不定向商业房票”奖励系数为5%、“定向商业房票”无奖励系数)。
7.“房票”的房源在哪里?
答:“不定住宅向房票”房源为县域范围内已在住建局报备且同意使用“房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房产(不含限定基准价格商品住宅和二手商品住房)。
“定向住宅房票”房源为被征收房屋区块范围内的限定基准价格商品住宅。
“不定向商业房票”适用于购买县域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售的商业用途房屋(不含限定均价的商业用房和二手商业用房)
“定向商业房票”适用于购买被征收房屋区块范围内的限定均价商业用途房屋
8.“房票”可以转让给他人吗?
答:不可以。“房票”实行实名制,仅限被征收人使用,不得转让,包括父母儿女等亲属。
9.购买“房票”的最低额度是多少?
答:申请购买“住宅房票”的最低额度应在被征收房屋总补偿款的50%(含)以上或100万(含)以上。申请购买“商业房票”的额度应为被征收房屋的总补偿款。
10.“定向住宅房票”房源有限价车位吗?
答:有。每套限价房确定一个对应限价车位,车位既可以用“房票”抵扣也可以用现金购买。车位限定价格为购房时市场价的90%(最高不超过9万元)。
11.“房票”面额与购房总价款不一致怎么处理? 答:如果购房总价款大于“房票”面额的,差价部分由购房人另行缴纳。如果购房总价款小于“房票”面额的,“房票”剩余部分按相关流程申请兑现。
12.购买“房票”后,在有效期内能放弃使用吗?放弃后如何兑现?
答:可以放弃使用。放弃后,扣除“房票”奖励部分后予以兑现。
13.“房票”使用有剩余的,如何兑现?
答:“房票”使用有剩余申请兑现的,由征收实施单位扣除相应比例奖励后兑现给被征收人,并按兑现额度按实计付利息。
14.“房票”有效期多长?
答:“房票”的有效使用期限为36个月,从“房票”签发之日起算。
15.“房票”超过36个月还未使用,怎么办?
答: “不定向房票”超过36个月未使用的,视同放弃使用处理,扣除“房票”奖励部分予以兑现。
“定向房票”因征收实施单位36个月内未能提供房源签订购房合同的,“房票”继续有效。且从第37个月起,按签订购房合同时点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一年期)按实计付利息。
16.用“房票”买房与同小区其他普通购房者权责相同吗?
答: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
17.使用“房票”购房有税收方面的优惠吗?
答:有。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征收居民房屋,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18.“房票”工作实施主体是谁? 答:实施主体是云和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9.什么是“住改商”?
答:“住改商”是指土地使用权证证载用途为住宅,房屋底层临街改变为商业营业用房并连续使用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至今的。
20.征收商业用房和“住改商”可以申请购买“商业房票”吗?
答:征收商业用途房屋和“住改商”部分房屋的被征收人可以购买“商业房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