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125000000/2019-19373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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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9-06-26 |
文号: | 云政办发〔2019〕56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云和县农村饮用水县级统一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和县农村饮用水县级统一管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农村饮用水管理水平,保障农村群众有水喝、喝好水,根据《浙江省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总方针,将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作为我县打好高质量发展组合拳的重要举措,按照“实现城乡同质标准、落实县级统管责任”的原则,大力推进农村供水工程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保障农村饮用水供水安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高质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童话云和大花园、打造新型城镇化样板县域提供坚强有力的基础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县级统管长效管护机制,逐步完善“从源头到龙头”的全链条监管体系,进一步推进农村饮用水实现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的目标,确保到2020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100%、农村饮用水工程供水保证率达95%以上、水质达标率达90%以上、全县城乡规模化供水工程(包括城市水厂和乡镇水厂,其中乡镇水厂含联村水厂)覆盖人口比例达到85%,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同质饮水,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群众饮水问题,完成百姓从“有水喝”到“喝好水”的转变。
三、实施范围及内容
(一)实施范围
全县各乡镇水厂和单村饮用水工程纳入此次管理范围。
(二)实施内容
1.管护模式。按照集约化、专业化管理的思路,依托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对全县农村饮用水工程实行专业化统一管护。县城统一供水的,由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按原运营模式进行管理,同时具备城市管网延伸条件的村,由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制定方案并实施,进行统一管理;乡镇水厂供水的,按照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统管、水厂主管的模式运行,水厂厂长直接对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单村供水的,按照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统管、聘用人员负责日常管护的模式运行。
2.管护权责。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农村饮用水工程,产权归政府所有;由农村集体筹资,政府予以补助建设的农村饮用水工程,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政府、村集体、单位(个人)共同投资建设的农村饮用水工程,产权按出资比例由投资者共同所有。
3.管护人员。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落实专职人员管理。每个供水工程必须落实专人管护,管护人员由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统一聘用、统一培训、统一考核、统一管理。
4.管护经费。农村饮用水工程管护经费由县财政全额补助。统管工作启动第一年安排资金260万元,由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统筹用于水质检测、建后运管服务、建后运维(购买消毒药剂、工程维修及管护经费支出)等工作。今后年度的统管经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由县财政予以足额保障。
5.水费收取。提倡节约用水,提高节水意识,积极开展农村饮用水水费收取工作。机关企事业单位水费由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收取;各村水费由村委负责收取。所收水费统一上缴至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做到专款专用。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确立农村饮用水县级管护机构(2019年6月底前)。确定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为县级统管单位,对农村饮用水工程实行专业化管护。
第二阶段:全面推行阶段(2019年7月至11月)。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对管护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按要求开展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日常管护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12月)。总结工作经验,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农村饮用水运行管护保障机制,切实满足农村群众对于高质量饮用水安全的需求。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作,切实提升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全县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农村饮用水工程的顺利推进和管护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明确工作职责。农村供水管理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县人民政府对全县农村供水安全管理负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农村供水安全管理负主体责任。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局、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是农村供水运行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农村供水管理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全县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监督、指导和协调全县农村饮用水工程的长效运行管理;不定期对统管机构的日常工作进行抽查,结合相关检查台账形成报告报县政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卫生监督以及相关业务培训和指导。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及相关环境管理和保护工作,对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和水源地水质监测。
县发改局:负责做好水价监管,指导合理制定水价。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和落实农村饮用水日常管护经费。
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按照专业化管理、商品化供水、社会化服务的原则,对全县农村供水工程实行县级统一管理;负责乡镇区域集中供水工程、单村供水工程净水设备和消毒设备的运行管理及水质检测工作;负责管护人员聘用、培训、考核管理等相关工作。
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农村饮用水工程的建设;督促各村开展饮用水水费收缴及管理工作,指导各村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相关设施管护工作纳入村规民约。
村委会:将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开展日常巡查(包括小修小补)及水费收缴等工作。
(三)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农村饮用水工程管理、水源保护、水质监测评价“三同时”制度。全面开展农村饮用水工程标准化建设,推进水厂、管网信息化管理。全面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开展规范化建设,在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边界设立地理界标、警示标识或宣传牌,引导村级组织将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按要求开展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定期公布监测结果。认真贯彻农村饮用水工程用电、用地和税费等优惠政策。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载体,加大对我县农村饮用水保护和县级统管工作的舆论宣传力度,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文件,公布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成效等内容,提高农村群众对农村饮用水保护和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认知度、参与度,努力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改革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