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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财政局云和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下达2018年云和县扶贫项目管理费的
通 知
云和县扶贫办公室:
为促进扶贫项目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有效改善低收入农户生活条件,加快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步伐,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17〕124号)文件精神,经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现将2018年云和县扶贫项目管理费12.7万元(2018年度省以上扶贫资金的1%)下达给你,本次资金在《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扶贫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8〕27号)中列支,扶贫项目管理费专门用于项目前期准备和实施、资金管理相关的经费开支。
云和县财政局 云和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