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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4294/2019-18940 主题分类: 工商,其他
发布机构: 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9-10-21
文号: 云市监〔2019〕59号
关于印发《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云和县市场监管局  来源: 云和县  责任编辑: 陆玲鹰  发布时间: 2019-12-27 10: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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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所、队,下属事业单位:

现将《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为不断提升全局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水平,充分展示工作成效,努力扩大市场监管工作社会影响,根据省、市、县信息宣传工作考核要求,经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本局各科室、所、队和下属事业单位。

二、考评标准

(一)信息录用范围

经省市场监管局内网、省药监局内网、浙江日报、市场导报、市市场监管局、丽水日报、市两办、县两办等录用均可记为有效信息。

(二)信息考核计数方式

科室信息考核:以录用篇数为计数单位,将各业务科室划分为A、B、C、D四档,各档次科室对应不同信息考核篇数。(详见附件)

个人信息考核:按照录用情况进行分数统计。

1.国家级报刊类、电视类计10分一篇;国家级广播类,省级报刊类、电视类、网络类计5分一篇;市级报刊类、电视类、广播类计3分一篇;

2.市场监管系统:国家局简报、调研计5分一篇,国家局信息计3分一篇,省、市局简报、调研计2分一篇,省、市局信息计1分一篇,县级外宣(除县政府网计0.5分一篇)计1分一篇。

(三)信息考核结果应用

年终对信息发表篇数排名靠前的科室、个人分别给予信息先进科室和优秀信息员奖励。

(四)否优情况

1.约稿要求:经市局、县两办及局办公室发出的约稿必须按时保质完成,如有延时不报或应付报送的现象取消评优资格;约稿报送质量差经提醒仍没有修改到位的取消评优资格。

2.报送要求:稿件报送内容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评优;取得重大成绩、查办大案要案、实现业绩突破等重大紧急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取消评优;报送稿件属于抄袭取消评优;违反宣传纪律,擅自对外发布宣传稿件取消评优。

(五)其他说明

1.稿件计算归属均以落款署名为准,计入稿件发表时撰稿人所在机构。合编稿件平摊。

2.原则上,办公室仅作内容审核,未再作文字、题材上的修改,经直接转报后录用的,计为撰稿人单独完成。办公室人员综合提炼编写录用的信息、宣传稿件,得分计入办公室,不计入有关机构。

3.同一政务信息被不同政务信息平台录用,同一新闻稿件刊登在不同新闻媒体上(非转载),不重复计算篇数。

4.本办法中未提及的其他网站、微信、微博、杂志、报纸等原则上不予计分。

三、信息员队伍建设

全局40周岁以内、3年内新入职职工原则上均要加入信息员队伍。各科室负责人为该科室信息负责人,各科室要确保至少1人为信息员。

(一)信息员工作职责

科室信息员负责科室内信息统计、核对、反馈,并作为各科室主要信息撰写人承担主要信息写作工作,比如各级约稿等任务。

(二)信息员队伍建设

纳入信息员队伍人员将定期进行集中培训和学习,以提升信息写作能力、提高信息报送质量。

四、奖励标准

(一)信息先进科室奖励:根据每年度科室信息完成情况排名,设3个。(若出现并列,以省级以上平台录用篇数多者优先。)

(二)优秀信息员奖励:根据每年度信息员个人排名,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若出现并列,以省级以上平台录用篇数多者优先。)

(三)稿费奖励:标准另发文,具体以上级部门文件为准。

五、附则

(一)录用情况由各科室信息员和局办公室共同负责统计。局办公室不定期公布一次录用明细,各信息员负责核对,以便相互校对补漏。

(二)本办法适用时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本办法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信息考核任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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